锡山法院暴雪天传真调结一起合同案件
2008-01-30 15:01:09
     中国法院网讯 (蔡永芳 戴柏锋)  暴风雪天,给道路交通、人们出行带来了严重影响,同时给司法审判也带来了不利。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急当事人所急,运用传真方式,顺利调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特殊灾害天气审判工作提速增效开辟了有效途径。

  日前,锡山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原告上海大宝公司诉无锡某木制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核实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后,考虑到案件不是十分复杂,承办人遂与被告公司立即进行了电话联系,木制品公司在听取法院的相关法律知识与宣传后,当即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经法院多次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双方基本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定于2008年1月28日上午来法院签订调解协议。

  当前全国大范围正遭受着暴雪的侵袭,对人们的日常出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1月28日一早,承办法官在得知沪宁高速公路等已全线封闭,并且此天气情况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后,考虑到春节将至,该案如不能在节前如期调解,很可能丧失案件最好的调解时机。

  法官拓展思路,是否可以利用现代化信息带来的便利来完成签署调解协议的活动呢?即通过传真的形式来签署调解协议,遂主动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即利用传真成功的在异地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时,为保证程序到位,办案人员及时将相关材料用特快专递寄往双方当事人,以完善相关手续。传真调解的形式,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都夸法院办案为民着想、最大限度的方便了百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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