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法官跋涉湘赣忙调解 民工拿到130万工资
2008-01-30 14:29:06
     中国法院网讯 (黎昕 闾华良)  连日来,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奔波于湖南、江西两省,辗转上千公里,通过庭前调解,促使双方就先行给付民工工资和解除对江西路桥基本帐户的冻结等问题达成协议。

  2007年元月9日,湖南省湘阴县人何文平、周国武与金孟南签定土石方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金孟南将其承包的江西路桥承建的潭衡西线高速公路第九标段土石方施工业务转包给何文平、周国武施工,合同还就结算单价、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工程质量要求、安全与环保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约定。合同签定后,何文平、周国武积极组织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江西路桥与金孟南未能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障碍,造成工程多次停工,特别是金孟南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何文平、周国武被迫停工退场,造成了经济损失。此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何文平、周国武逐起诉到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申请。

  法院经审查,将江西路桥的基本帐号予以冻结。此后,江西路桥向法院提出解除银行基本帐户冻结的报告。因年关在即,农民工催讨工资迫在眉睫。庭前,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就先行给付农民工工资和解除对江西路桥基本帐户的冻结等问题达成协议,由江西路桥拿出130万元给原告方发放农民工工资,法院依法解除对江西路桥基本帐户的冻结。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