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无情 法官有情
——靖安法官冒雪为被告人的女儿送捐款
2008-01-29 15:34:00
     中国法院网讯 (漆常青 漆小平 周璇)  “法官叔叔阿姨,我会听伯父的话,好好学习,等爸爸从监狱出来。”1月29日,小俞嘉(化名)捧着法官冒着纷飞的大雪为她送去的2320元钱含泪说道。

  2007年12月19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俞龙水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触犯法律必然要受到相应制裁,俞龙水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但这对于他11岁的女儿俞嘉而言则意味着失去了日后五年半的生活依靠和上学保障。

   俞嘉三岁时父母便离异,母亲已改嫁远方多年,且下落不明,她由父亲一人抚养。现俞龙水被送往监狱,俞嘉只能寄居在其伯父俞志坚家中。可俞志坚本身经济十分困难,全家只靠他每月700元的退休金维持生活,这个清贫的家庭实在无力再供养一个需要读书的孩子。

  俞嘉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庭审后她向法官递交了一封信,信中充满着对父亲的不舍和对日后生活的无助。她孝顺而稚气地说道,不想给伯父再增添负担,要和父亲一起住在看守所。可这只能是孩子心中一个单纯而无法实现的愿望。

  对待犯罪,法律是公正无情的。可对待这个无辜懂事的孩子,我们的法官是有情的。俞嘉今后的生活和学习问题引起了靖安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该院张建华院长立即与当地乡政府负责人联系,商议解决办法。经多方努力,由三爪仑乡民政所向俞嘉每月发放90元低保。并同时发起全院干警进行捐款,筹集善款2320元。还有的法官送来了衣服、鞋子,一并送到俞嘉手中,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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