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才有位 有位更有为
东营中院靠作为赢得市委大支持
2008-01-28 15:44: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江涛
  近日,经山东省东营市编办审批,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三个机构,经过竞争上岗,东营市委提拔7名法官担任县级干部,28名法官担任科级干部,较好的解决了法官职级问题,也成为东营市委大力支持法院工作的有力证明。

  东营市委常委会每年都听取法院工作的汇报,对法院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市的重要会议,都邀请法院院长列席,市委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都征求法院意见。法院成为市委的主要“法律参谋”。

  为解决“执行难”,东营市委先后转发了东营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报告》、《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县区、乡镇(街道)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调动各方力量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东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张秋波专题听取了法院工作汇报。东营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大力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在财政上,东营中院的经费彻底与诉讼费脱勾,所有支出由市财政按照预算拨付。在基础建设中,东营中院在市委支持下,先后建成了办公楼、审判楼、执行楼、法官培训学院、宿舍、法警训练基地,实现了“六区”分离,这在山东省内尚属首家,而且所有工程和建设项目都由市委牵头,市政府给予财政保障,实行“交钥匙”工程,让法院集中精力办理案件,解决纠纷,形成了“法院专司审判、党委政府管后勤”的有效机制。

  在人员管理上,东营中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法官助理试点、省法院确定的法官职业化试点单位,得到了市委的肯定大力支持。东营市委为法院批设事业编制21个,工资福利全部由市财政支付,享受公务员待遇。在市委的支持下,东营中院确定了60名专业法官、18名法官助理,积极探索对书记员、法警的聘任制管理模式,为探索分类管理和建设职业法官队伍打下了良好基础。

  法院要“有位”,必须要“有为”,有了市委的大力支持,东营中院的法官们工作劲头更足了,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妥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参谋,出良策,不断打造良好的法治软环境;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他们组织200余名法官,开展了农村问题大型司法调研活动,形成了11万字的调查报告;围绕着壮大地方经济和结构调整,对企业涉法问题进行调研;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完成了6.5万字的构建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课题研究;依法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先后就规范重点工程运作,防止政府债务,加强省级开发区依法管理,化解拆迁纠纷等6个重点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在行政审判中,运用协调的方法,尽量做行政案件和解工作,协调处理的案件达到40%,促进了干群关系的和谐。

  东营中院的工作,得到了东营市委的充分肯定,市委先后两次作出决定,在全市开展向法院学习的活动;东营中院也不辜负市委的重望,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150余项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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