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物业公司根据昌平法院司法建议加强安全管理
2008-01-23 14:46:01
     中国法院网讯 (赵春艳 崔亮)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以物业公司为被告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时,针对物业公司在履行管理义务时存在的瑕疵或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从2007年至今,民二庭共向四个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其中两个物业公司给予积极回应。

  昌平法院民二庭通过审理毛某诉北京方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纠纷一案,认为被告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漏洞以及安全问题,先后向涉案的四个物业公司提出司法建议,建议这些物业公司加强物业管理,认真履行物业管理义务,尤其是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巡防、监控、安检,以确保业主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促进社区的和谐建设。

  日前,北京方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昌平法院建议,与当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社区联防队建立联动机制,遇有情况及时通报,协同配合;调整保安人员巡防部署方案,清查闲杂人员;逐步实施技防监控手段;对居民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提高居民防范意识。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昌平法院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加强车辆的监控管理,在小区的出入口投资安装了车辆智能管理系统,有效防止车辆被盗;调整保安巡防方案,切实加强停车场巡视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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