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调出和谐曲
2008-01-23 14:12: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新利
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我经手的最小的一件案件结案了,心情确实舒畅。
为什么?因为办理这么小的案件,这是第一次;这件案件一点证据没有,这是第一次;对门邻居破口大骂闹纠纷,最终双方高兴地握手言和了,这更是我办理案件的第一次。想起昨天办理的这件案件,我不自主地动起了笔。
一月前,立案庭转到我手里一个案件,标的额600元,一点证据也没有。看了卷宗,心里犯愁,怎么办?我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的电话试着打了电话,被告说只欠200元,并不是600元。
小案更有特殊性,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假如被告不来,原告的起诉连200元也拿不走,农民工确实不容易,但是,没有证据,我也不好办,我暗自思忖。
庭审开始(原、被告都到庭)。首先,原告姚某宣读起诉状,“我是农村来的,丈夫下了岗,我给被告李某打工,干的是勤杂活,就是刷盘子、拖地之类的活,约定每天20元。后来,父亲在医院住院,我就向李某请假陪护,李某准了假。但是,我干了一个月的活,被告就是不给钱,我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我支付600元钱的报酬”。被告李某答辩,“原告确实干了一个月,约定每天20元,确实也请了假。但是,她的父亲出院一个月后,在集市上我碰到了她。我问她为什么不来,她说不干了,正好要和我结账。但是,这点钱没什么,她耽误了我用工”。
事实清楚了,案件其实很简单。
原告姚某大声说:“干了一个月,我一个人给你们偌大个饭店刷盆子、刷碗、拖地容易吗?你只给我200元。” 显然,姚某很气愤。
“你不辞而别,耽误了用工,我给你200元算便宜你了,我现在一分也不给你”,被告李某也生气了。
“安静一下!”我大声喊。双方静下来,为了不使气氛更加紧张,我单独和双方做工作。
“原告,这件事情你有过错。你是请假,不是辞职,人家空出岗位等着你回来,而你不和人家说一声。你确实耽误了被告用工,你说对不对?”这时,姚某气愤的心情也平静下来了。“你琢磨琢磨我说的话,有没有道理?”,我继续说。
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原告的丈夫陈某接过了话茬,“法官,我妻子没有什么文化知识,对法律不太懂。这件事情,我们确实也有错误。我租住的房子和李某是对门,因为关系很好,李某就联系了我的妻子干活。两家关系一直挺好的。这么点钱,好邻居打了官司,不值得。你讲的有道理,李某的钱我可以一分钱也不要,我没有怨言”,李某的话掷地有声。
我又单独和李某做工作。“这么点小事,打官司值得吗?人家一分钱也不和你要了”,我对被告李某说。“不可能,她原来说少一个子儿也不干”,李某对我说的话怀疑。“姚某的丈夫刚才说了,姚某没有什么文化知识,对法律不懂。现在,他们承认确实耽误了你用工,并说你们关系一直很好,为这点钱,把两家的感情都弄没了,不值得,所以一分钱也不要了,”我说。这时,李某对我的话相信了。“法官,她家确实困难,我也不差这600元钱,一分钱不少地给他”,李某说。
双方再在一起时已经不是刚才的气氛了。李某从兜里掏出600元就往姚某丈夫陈某的兜里塞,陈某不要。姚某则坚持要撤诉。在李某的坚持下,姚某收下了钱。应原告的申请,我为原告办理了撤诉手续。陈某、李某同姚某有说有笑地走出了法庭。
“案件虽小事不小,化解恩怨最重要。”作为一名法官,要了解民生、关注民生,利用三尺法台为阵地,将和谐带给千家万户。
(工作单位: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
为什么?因为办理这么小的案件,这是第一次;这件案件一点证据没有,这是第一次;对门邻居破口大骂闹纠纷,最终双方高兴地握手言和了,这更是我办理案件的第一次。想起昨天办理的这件案件,我不自主地动起了笔。
一月前,立案庭转到我手里一个案件,标的额600元,一点证据也没有。看了卷宗,心里犯愁,怎么办?我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的电话试着打了电话,被告说只欠200元,并不是600元。
小案更有特殊性,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假如被告不来,原告的起诉连200元也拿不走,农民工确实不容易,但是,没有证据,我也不好办,我暗自思忖。
庭审开始(原、被告都到庭)。首先,原告姚某宣读起诉状,“我是农村来的,丈夫下了岗,我给被告李某打工,干的是勤杂活,就是刷盘子、拖地之类的活,约定每天20元。后来,父亲在医院住院,我就向李某请假陪护,李某准了假。但是,我干了一个月的活,被告就是不给钱,我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我支付600元钱的报酬”。被告李某答辩,“原告确实干了一个月,约定每天20元,确实也请了假。但是,她的父亲出院一个月后,在集市上我碰到了她。我问她为什么不来,她说不干了,正好要和我结账。但是,这点钱没什么,她耽误了我用工”。
事实清楚了,案件其实很简单。
原告姚某大声说:“干了一个月,我一个人给你们偌大个饭店刷盆子、刷碗、拖地容易吗?你只给我200元。” 显然,姚某很气愤。
“你不辞而别,耽误了用工,我给你200元算便宜你了,我现在一分也不给你”,被告李某也生气了。
“安静一下!”我大声喊。双方静下来,为了不使气氛更加紧张,我单独和双方做工作。
“原告,这件事情你有过错。你是请假,不是辞职,人家空出岗位等着你回来,而你不和人家说一声。你确实耽误了被告用工,你说对不对?”这时,姚某气愤的心情也平静下来了。“你琢磨琢磨我说的话,有没有道理?”,我继续说。
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原告的丈夫陈某接过了话茬,“法官,我妻子没有什么文化知识,对法律不太懂。这件事情,我们确实也有错误。我租住的房子和李某是对门,因为关系很好,李某就联系了我的妻子干活。两家关系一直挺好的。这么点钱,好邻居打了官司,不值得。你讲的有道理,李某的钱我可以一分钱也不要,我没有怨言”,李某的话掷地有声。
我又单独和李某做工作。“这么点小事,打官司值得吗?人家一分钱也不和你要了”,我对被告李某说。“不可能,她原来说少一个子儿也不干”,李某对我说的话怀疑。“姚某的丈夫刚才说了,姚某没有什么文化知识,对法律不懂。现在,他们承认确实耽误了你用工,并说你们关系一直很好,为这点钱,把两家的感情都弄没了,不值得,所以一分钱也不要了,”我说。这时,李某对我的话相信了。“法官,她家确实困难,我也不差这600元钱,一分钱不少地给他”,李某说。
双方再在一起时已经不是刚才的气氛了。李某从兜里掏出600元就往姚某丈夫陈某的兜里塞,陈某不要。姚某则坚持要撤诉。在李某的坚持下,姚某收下了钱。应原告的申请,我为原告办理了撤诉手续。陈某、李某同姚某有说有笑地走出了法庭。
“案件虽小事不小,化解恩怨最重要。”作为一名法官,要了解民生、关注民生,利用三尺法台为阵地,将和谐带给千家万户。
(工作单位: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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