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一片和谐天地
——记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西岗人民法庭庭长郭福礼
2008-01-21 15:43: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爱民
  近年来,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西岗法庭庭长郭福礼每年办结案件都在100件以上,调解率每年都在85%以上,所审结的近500件案件发还改判率仅为0.13%,且无超审限、无抗诉案件,无错案发生。2007年,他审结案件112件,案件调撤率达83%,在全市法院“和谐杯”调解竞赛活动中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郭福礼同志对弱势群体始终抱有一份爱心,注重依法扶持弱者,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2007年的工作中,办理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20多起,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如:在原告罗福梅诉被告岳纲勇、岳纲青、岳纲海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罗福梅有三子二女,因家务纠纷,致使罗福梅吃住无着落,三被告相互推诿。庭前,郭福礼同志将三被告通知到庭,多次做工作,达成了调解。调解后,原告因有病复查,经诊断为癌症,已到晚期。因吃、住、治疗、护理发生纠纷。如再执行原调解书也不再现实,根据原告的现实情况,他又及时到村里,再次将三被告通知到村委会主任家,并邀请村委会主任和民调主任参加,从中午11点半到下午4点时左右,经多方努力,在原调解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谁知没过几天,因原告病情加重,生活不能自理。为此,对原告吃、住、治疗、护理等问题在被告之间又发生纠纷,他带领庭里的同志在傍晚及时赶到现场,将三被告强行通知到村委办公室,经近二个多小时的再次做工作,双方第三次又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时已到晚上九点。三被告看到法庭的同志多次对自己家里的纠纷进行调解感到心里不安,表示坚决按照协议自觉去履行。

  有些案件到了郭福礼的手里,尽管双方的对立情绪比较大,但他也从不放弃调解的努力,总是穷尽各种措施,努力化干戈为玉帛。在2007年的工作中,他防止矛盾激化12次,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如:在原告赵新杰诉被告赵中运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中,原告因土地承包和被告产生纠纷,被告干涉、阻止原告对承包地进行耕种,双方的诉辩主张差距较大。但是,如果案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将会延误14亩土地播种,造成更大的损失。为了不延误季节,郭福礼将其它工作暂缓,重点处理该案。于当日传唤被告到庭,被告到庭后,经过对双方的询问,首先找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争议焦点是:被告不同意原告承包土地,想自己承包,且认为自己的地不够数。后经过了解得知,原、被告系本家,便利用这一特点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减少双方的矛盾。通过做工作,被告作出了让步,同意原告承包土地,但提出自己的地不够数,要求重新进行丈量。针对此情况,郭福礼带领全庭同志从上午9点到天黑,没有吃中午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当场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到实地进行土地丈量,他们亲手为原、被告的土地量出了边界。通过丈量,证实了被告的土地够数,在此情况下,被告再一次做出了让步,表示不再干涉原告耕种土地,案件在一天内调解结案。原告也顺利对土地进行了播种,没有因此而延误播种季节,减少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近些年来,郭福礼为了搞好工作几乎没有休息过节假日,从来没有顾得上家里的事情。他爱人下岗待业,在别人的一家杂水铺子打工,大儿子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二儿子还在上大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法庭的工作尽管艰苦,但他总是带领全庭同志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配合当地党政中心工作,公正、廉洁地处理每一起案件,争取最佳的社会效果。全庭干警严守纪律,坚持原则,从未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现象,郭福礼本人也经常拒礼拒贿,仅2007年就拒贿6000多元,被辖区群众誉为不徇私情的“铁面法官”。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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