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房产证竟然被抵押 老太太怒告滑县房管局
2007-11-15 14:27:51
     中国法院网讯 (聂世辉 吕万众)  李焕英老太太的房产证丢失后,竟然被别人冒名办理了抵押登记。李老太太在协调无望的情况下,日前将房管局告上了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2001年6月份,家住滑县道口镇的李焕英老太太突然发现自己的一栋房屋的房产证怎么也找不到了,于是四处寻找,并委托儿媳小敏到房管局补办房产证。当小敏到房管局补办房产证时,被告知要先去电视台登三天遗失广告,若未发现新情况再予补办房产证明。李老太太马上在电视台交纳了费用,并刊登了为期三天的遗失声明。

  6月20日,老太太再次来到房管局处补办房产证,令她感到惊奇的是,工作人员在办手续时查到该房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更奇怪的是抵押手续上写明的房产证房主变成了小敏的名字!而且,该房屋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还进行了价值评估。而李老太太前后对该事竟一无所知。在与房管局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李老太太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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