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发生暴力拒执事件的乡镇将被一票否决
2007-11-14 11:14:27
     中国法院网讯 (王亚萍)  为进一步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11月6日,浙江省安吉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对切实加大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力度作出了三项硬性规定。

  《意见》明确,将有关法院执行工作的内容纳入乡镇(开发区)“平安安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下发考评细则,明确必须建立健全执行联络员机制,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到位,有效执结率66%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意见》还规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实行协助执行一票否决制。考核办法明确,“发生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或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事件”的乡镇、单位及部门在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将被一票否决。

  《意见》要求,各部门要一律撤销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的规定和文件。同时,坚持三个严肃“查处”:由政法部门联动查处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拒不履行义务或非法干预法院执行的党员干部,并实行违法干扰执行典型案件查处通报制度;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追究因部门未履行职责使执行工作受阻的部门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要求做到三个“加强”: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加强执行协作网络。建立以政法委牵头,法院为主,有关行政机关、金融等部门参与的协作机制,各责任部门必须大力支持和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依法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等行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协助办理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和过户、转籍、变更手续,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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