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给在逃人员家属写信 劝了43人投案自首
2007-09-17 10:05:17 | 来源:新华网-法制日报 | 作者:侯健
  “你们逃亡在外的亲人孤身飘零,东躲西藏,难以分享团聚、幸福,不能不说这不是一种遗憾。”“逃亡不是出路、回避解决不了问题,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公安机关决不会放弃抓捕。有多少逃犯相继落网,面对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同样,又有多少在逃人员迷途知返,在亲友的规劝下,主动投案自首,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几乎每一个落网的逃犯都有这样的感叹,畏罪潜逃的日子实在是度日如年、提心吊胆……”

  这是辽宁省瓦房店市公安局局长雷树青写的《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的部分内容。

  通过辖区民警在今年春节前和平时的入户走访,信发到在逃人员家属手中,通过这封信和民警的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有43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读信 打动家属

  妻子苦劝丈夫投案自首

  仙浴湾镇大河村的张某,伙同盖州市的孙某,于今年2月3日晚在复州河河边,盗割6棵35年生的杨树,价值3000多元。孙某当场被抓获,负责踩点的张某潜逃。随后,张某被立为网上逃犯。

  第二天,仙浴湾派出所副所长王立壮和辖区民警一起,拿着《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来到了张某家,态度诚恳地说明来意,找来了张某的哥哥。在他们面前,一字一句为他们读这封信,当他们听了这封坦诚中肯的信后,非常感动,也很踏实,当即表示,要尽快找到张某,坚决做张某的投案自首工作。2月13日晚,离春节还有5天,张某在沈阳往家打了电话,其妻子抓住机会,在电话里为丈夫读了这封信,通过苦苦规劝,张某连夜返回瓦房店。第二天一早,在妻子的陪同下,张某到仙浴湾派出所投案自首。

  送信 送去信任

  所长参加逃犯父亲葬礼

  2002年5月24日,瓦房店市土城乡冯沟村的冯某与邻居冯某某两家因纠纷发生火拼,49岁的冯某用木棒将冯某某打成轻伤,其儿子将冯某某的妻子赵某打成重伤。而后冯某父子俩潜逃,随后父子俩被警方立为网上逃犯。2005年冯某的儿子被北京警方抓获,现正在服刑,而冯某一直潜逃。

  春节前,土城派出所所长李万泉和辖区民警将《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送到了冯某家中。见所长亲自送信,局长亲自写信,独自在家生活5年的冯某的妻子非常感动。李万泉又从法律政策讲到冯某家的现实状况,从亲情分离讲到一个人生活的困难,通过多次的走访做工作,打消了冯某妻子的顾虑,增进了信任。3月6日(正月十七),冯某81岁的父亲去世,李万泉得知此事后,在第三天出殡时,他和民警着便装以冯某朋友的身份,到冯某家看望吊唁,冯某的妻子十分感激,表示一定做好冯某投案自首的工作。3月29日,冯某来到了土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品信 回味无穷

  过完元宵节就投案

  2003年期间,永宁镇的王某伙同他人撬盗工厂、学校的金柜作案6起。其同伙被抓获,王某在逃。而后王某被警方立为网上逃犯。春节前,永宁派出所民警将《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送到了王某家人的手中,王某的父母年岁已大,身体不好,王某35岁还没有成家,他们始终为儿子提心吊胆。此时,王某的姐姐回娘家,全家3口人拿着雷局长的这封信反复看,细细的品味,读了一遍又一遍,他们认为雷局长这封信道理明了,真情实意,意味深长。几天的思考之后,其姐姐通过朋友找到了老虎屯派出所所长沈玉滨(原永宁派出所所长),沈玉滨又耐心做了王某家人的思想工作,使王某的家人坚定了做王某投案自首工作的决心。

  十五前夕,王某的母亲向沈玉滨提出一个请求,说,王某已经离开瓦房店市4年了,一直没有见面,能否让他回家过个十五,过完十五就投案自首。沈玉滨请示局领导,同意在过十五时不对王某实施抓捕。

  3月4日,王某从外地返回到了瓦房店,在家过了正月十五。由于风暴潮,交通不便,3月7日(正月十八)王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了老虎屯派出所投案自首。王某投案自首时,告诉民警,这回心里踏实多了。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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