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绩垂青史 风范留人间——张维谈《江华传》
2007-08-20 14:05: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江华同志革命历程
☆跟随在毛泽东身边,经历了井冈山时期重大革命斗争
☆建国后长期主政浙江
☆“文化大革命”中历经磨难,不屈抗争
☆主持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掌舵人,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
7月31日,纪念江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作为献给江华同志百年诞辰的一份厚礼,由中央党史出版社出版的《江华传》同日出版发行。为了进一步了解《江华传》的编写情况,更好地缅怀江华同志,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江华传》的三位主编之一、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曾任江华同志秘书的张维同志。
《周末》:张主编,您长期在江华同志身边工作,对编写《江华传》一定有着特殊的感情,也了解更多的情况。先请您介绍一下《江华传》的编写过程。
张维:1997年,中央党史研究室决定为100位老同志立传,其中就包括江华同志,这是第一次准备为江华同志立传。当时,我去杭州见江老,但江老不同意。由此也可以看出江华同志一贯谦虚谨慎,始终淡泊名利的高尚品格。
后来,为纪念江华同志百年诞辰,缅怀他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所作的重要贡献,弘扬他的不朽功绩和革命精神,根据江华同志家属提议,2003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并责成中共浙江省委牵头编写《江华传》。中共浙江省委、中共湖南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传记的编写工作,分别授权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具体实施,要求将其视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该传记的编写过程中,先后九次批示,给予了高度的关心和支持。
为确保完成这项重要政治任务,《江华传》编审委员会先后在浙江、湖南和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三次全体会议,分别决定了该传记编写工作中的若干重大事宜。在2005年4月召开的第一次全会上,成立了《江华传》编审委员会,原国务委员王芳同志任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华传》编纂方案、编写大纲和编写规范,决定编审委员会下设湖南省、浙江省和最高人民法院三个编写组,分别承担江华同志在1907年至1949年、1949年至1975年、1975年至1999年的传记编写任务。我所在的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组,主要承担江华同志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后直至逝世这段时间的传记编写任务。
各编写组在各自单位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征集史料,下功夫查证核实细节材料,编写工作很快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10月,各编写组各自拿出了试点章,提交在湖南召开的编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会议原则肯定了各试点章,部署了下一步编写任务。会后,全体编写人员再接再厉如期保质地完成了全部书稿,并提交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编委会第三次会议,这次会议在基本认可书稿的前提下,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授权三位主编做好全书的修改、统稿工作。就这样,在《江华传》编审委员会和王芳主任领导下,两省一院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十易其稿,完成了写作,最终付梓出版。
《周末》:江华同志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为党和人民留下了宝贵的财富,《江华传》从哪些方面展现了这些内容呢?
张维:《江华传》共有十八章,另外还有《江华生平大事年表》,真实地再现了江华同志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成长为一位共产主义战士和我党党务工作和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的不凡人生经历,再现了江华同志传奇的一生、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书中既有他上井冈山跟随在毛泽东身边、参加长征、保卫陕甘宁边区、参加齐鲁抗战、创建辽东解放区的内容,也有他领导建设新杭州、率领浙江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推动“四清”运动和领导国民经济进行重大转变、在“文化大革命”中不屈抗争的内容,更写了他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上和中顾委常委岗位上的工作,以及他离休之后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关心。
江华同志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上达8年零5个月。我们记录这段历史当时就确定了一个指导思想,即不是单纯记录个人历史,而是要展现一代法院人在特殊历史时期对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特殊贡献。年近70高龄的江华临危受命,肩负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重托,着手恢复在“文革”中被取消的各级人民法院,落实党在司法战线上的各项政策。关于这一时期的工作主要记述了4件大事:一是他批判“砸烂公检法”,恢复和发展人民司法工作;二是他主持复查“文革”中判处的全部刑事案件,平反纠正冤假错案;三是他主持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的审判工作;四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他领导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从重从快惩办刑事犯罪。
《周末》:结合您个人的体会和感受,您认为全国法院的广大法官从《江华传》中应该得到哪些教益?
张维:在江华同志身边工作的那些年,我感受最深,也是《江华传》全体编写人员感触最多,并希望广大法官和《江华传》的读者能够受到教益的,是江华同志的法治理念——“坚定信念、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这是他8年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这些经验在他以后的实践中又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例如,在如何理解贯彻“从重从快”惩办刑事犯罪的精神问题上,他认为,依法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依法从快,则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从快审结案件。还有就是他对党的坚定信念和对人民福祉的关爱达到了完美统一,譬如书中多次讲到他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及对民生问题的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纪念江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指出,“江华同志一身正气,刚正不阿,不惟上,只惟实,不惟权,只惟法,表现了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的高尚品格,树立了力行法治的实践家的崇高形象,为人民法院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这实际上就是全国法院和广大法官缅怀江华同志,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当努力学习和追求的崇高目标。
后记:采访完张维同志,思绪仍一直沉浸在对江华同志丰功伟绩的缅怀中。翻开手中的《江华传》,传记中最后一段文字映入眼帘,摘录其中的部分,以飨读者。
“1925年,一个瑶山的儿子从这里怀着救国救民的理想踏上征程,76年后,他回来了,面带微笑的遗言,注视着这里的山山水水,深情的目光饱含不尽的乡恋。青山迎赤子,黄土掩忠魂。93年的绚丽人生在这里奏完了最后的乐章。母亲敞开胸怀,迎接这位远行归来的儿子。”
☆跟随在毛泽东身边,经历了井冈山时期重大革命斗争
☆建国后长期主政浙江
☆“文化大革命”中历经磨难,不屈抗争
☆主持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掌舵人,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
7月31日,纪念江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作为献给江华同志百年诞辰的一份厚礼,由中央党史出版社出版的《江华传》同日出版发行。为了进一步了解《江华传》的编写情况,更好地缅怀江华同志,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江华传》的三位主编之一、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曾任江华同志秘书的张维同志。
《周末》:张主编,您长期在江华同志身边工作,对编写《江华传》一定有着特殊的感情,也了解更多的情况。先请您介绍一下《江华传》的编写过程。
张维:1997年,中央党史研究室决定为100位老同志立传,其中就包括江华同志,这是第一次准备为江华同志立传。当时,我去杭州见江老,但江老不同意。由此也可以看出江华同志一贯谦虚谨慎,始终淡泊名利的高尚品格。
后来,为纪念江华同志百年诞辰,缅怀他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所作的重要贡献,弘扬他的不朽功绩和革命精神,根据江华同志家属提议,2003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并责成中共浙江省委牵头编写《江华传》。中共浙江省委、中共湖南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传记的编写工作,分别授权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具体实施,要求将其视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该传记的编写过程中,先后九次批示,给予了高度的关心和支持。
为确保完成这项重要政治任务,《江华传》编审委员会先后在浙江、湖南和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三次全体会议,分别决定了该传记编写工作中的若干重大事宜。在2005年4月召开的第一次全会上,成立了《江华传》编审委员会,原国务委员王芳同志任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华传》编纂方案、编写大纲和编写规范,决定编审委员会下设湖南省、浙江省和最高人民法院三个编写组,分别承担江华同志在1907年至1949年、1949年至1975年、1975年至1999年的传记编写任务。我所在的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组,主要承担江华同志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后直至逝世这段时间的传记编写任务。
各编写组在各自单位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征集史料,下功夫查证核实细节材料,编写工作很快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10月,各编写组各自拿出了试点章,提交在湖南召开的编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会议原则肯定了各试点章,部署了下一步编写任务。会后,全体编写人员再接再厉如期保质地完成了全部书稿,并提交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编委会第三次会议,这次会议在基本认可书稿的前提下,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授权三位主编做好全书的修改、统稿工作。就这样,在《江华传》编审委员会和王芳主任领导下,两省一院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十易其稿,完成了写作,最终付梓出版。
《周末》:江华同志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为党和人民留下了宝贵的财富,《江华传》从哪些方面展现了这些内容呢?
张维:《江华传》共有十八章,另外还有《江华生平大事年表》,真实地再现了江华同志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成长为一位共产主义战士和我党党务工作和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的不凡人生经历,再现了江华同志传奇的一生、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书中既有他上井冈山跟随在毛泽东身边、参加长征、保卫陕甘宁边区、参加齐鲁抗战、创建辽东解放区的内容,也有他领导建设新杭州、率领浙江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推动“四清”运动和领导国民经济进行重大转变、在“文化大革命”中不屈抗争的内容,更写了他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上和中顾委常委岗位上的工作,以及他离休之后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关心。
江华同志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上达8年零5个月。我们记录这段历史当时就确定了一个指导思想,即不是单纯记录个人历史,而是要展现一代法院人在特殊历史时期对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特殊贡献。年近70高龄的江华临危受命,肩负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重托,着手恢复在“文革”中被取消的各级人民法院,落实党在司法战线上的各项政策。关于这一时期的工作主要记述了4件大事:一是他批判“砸烂公检法”,恢复和发展人民司法工作;二是他主持复查“文革”中判处的全部刑事案件,平反纠正冤假错案;三是他主持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的审判工作;四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他领导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从重从快惩办刑事犯罪。
《周末》:结合您个人的体会和感受,您认为全国法院的广大法官从《江华传》中应该得到哪些教益?
张维:在江华同志身边工作的那些年,我感受最深,也是《江华传》全体编写人员感触最多,并希望广大法官和《江华传》的读者能够受到教益的,是江华同志的法治理念——“坚定信念、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这是他8年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这些经验在他以后的实践中又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例如,在如何理解贯彻“从重从快”惩办刑事犯罪的精神问题上,他认为,依法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依法从快,则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从快审结案件。还有就是他对党的坚定信念和对人民福祉的关爱达到了完美统一,譬如书中多次讲到他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及对民生问题的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纪念江华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指出,“江华同志一身正气,刚正不阿,不惟上,只惟实,不惟权,只惟法,表现了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的高尚品格,树立了力行法治的实践家的崇高形象,为人民法院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这实际上就是全国法院和广大法官缅怀江华同志,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当努力学习和追求的崇高目标。
后记:采访完张维同志,思绪仍一直沉浸在对江华同志丰功伟绩的缅怀中。翻开手中的《江华传》,传记中最后一段文字映入眼帘,摘录其中的部分,以飨读者。
“1925年,一个瑶山的儿子从这里怀着救国救民的理想踏上征程,76年后,他回来了,面带微笑的遗言,注视着这里的山山水水,深情的目光饱含不尽的乡恋。青山迎赤子,黄土掩忠魂。93年的绚丽人生在这里奏完了最后的乐章。母亲敞开胸怀,迎接这位远行归来的儿子。”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