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预防做好涉诉非正常访化解工作
2007-07-05 14:52:1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穆思山
     中国法院网讯 (薛勇秀/文 张博/图)  7月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穆思山发言说,治理源头注重预防,认真做好涉诉案非正常访化解工作。

  在介绍河北涉诉信访工作时,他指出在办理信访案件的同时,要注重防止发生新的上访案件。具体做法一是进一步强化一、二审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减少错案和瑕疵案件的产生。二是针对信访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全面进行整改和规范,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化法官说理释法的做法,通过强化裁判说理、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四是广大法官牢固树立信访和稳定意识,把信访稳定意识贯穿于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各个程序和环节,减少和避免案件审结后引发涉诉上访。五是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把一部分民商事案件交由中院和基层法院做一审,使大部分案件纠纷解决在基层,省院和中院以腾出更多的时间,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对下监督和指导。由于我们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了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他指出,多年来,河北法院不断深化“廊坊经验”,延伸司法调解,把加强司法调解作为减少涉诉上访、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治本措施来抓,为有效解决涉诉上访问题开创了一条新途径。廊坊市长期保持了诉讼少、判决少、上诉少、申诉少的良好局面,最高法院和河北省委给予了充分肯定。“廊坊经验”形成了延伸司法调解,减少涉诉上访的新机制。一是强调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通过“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合力。二是把司法调解从民事案件扩展到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同时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协调。三是在继续加强各类一、二审案件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类涉诉上访案件的调解,形成诉讼各个阶段全程全员调解的大格局。“廊坊经验”的深入推广,有力地推进了我省涉诉进京访的化解工作,解决了一批重大、复杂涉诉上访案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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