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转变作风着眼点
——南京建邺区法院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纪实
2007-07-02 11:30: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兴武 张革联 杜 慧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把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作为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以人民满意为终极目标,找准审判作风转变的着眼点,狠抓落实,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赞誉,连续三年捧回了区机关作风建设头奖。
满足群众的需求,就是转变作风的追求
建邺区是南京的一个新城区。近几年,在新城开发建设和发展中,一些新旧交替过程中的矛盾大量涌现,群众遇到的涉及法律的问题不断增多。
为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建邺法院广泛开展了“四送法”活动,即“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他们根据不同层次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送法活动,仅去年,该院集中组织的送法活动就达20余场次,开观摩庭近10场次,上各类法律课24场次,受众达6万余人次。
既送法进社区,更在社区“种”法律。他们一方面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计划加强对民调员的培训,提高“编外法官”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在辖区内7个街道20余个社区设立“法官联络员”,对民调员调解有困难的纠纷上门协助调解。
服务群众,重要的一条是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在全市法院中第一个提出司法便民的实施意见,按照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要求,制定了从立案到执行共30余条司法便民的措施。在此基础上,他们注意总结经验,在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中查找不足。江心洲街道远离法院,有群众向院长反映诉讼不方便。该院经过研究决定,分别在远离法院的双闸和江心洲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固定每周一天的时间在巡回审判点审理周边地区发生的案件。与此同时,该院还在每个街道设立固定的便民接待点,定期组织上门立案、现场开庭等,对老、弱、病、残、确实不便到庭的当事人,一律上门开庭,就地巡回办案,方便了群众诉讼。
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就是转变作风的切入点
去年8月的一天,南京气温高达38摄氏度。法警郝建平骑着自行车经过三个多小时寻找,终于找到了案件当事人,将公告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望着汗流浃背的郝建平,这位当事人在连声道谢的同时,将一包香烟悄悄放进郝建平口袋中。郝建平回到法院后发现了口袋中的香烟,又立即骑车将香烟送还给了当事人。
像郝建平这样的事例,在建邺法院绝非个别。这是该院开展的“人人是形象、案案是形象、事事是形象,我为法院形象争光”活动带来的效应。
在活动中,他们把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作为转变审判作风的切入点,建邺法院专门制定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6个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过去,有的申请执行人对该院执行工作有意见,原因是执行过程不够公开。在活动中,他们把规范执行作为整改的重点,加大整改力度。执行公开了,群众意见少了。
他们在解决个别问题的同时,注重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督促各庭室进行针对性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由解决群众反映的个案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靠行政手段推进审判作风建设向靠机制靠制度规范审判作风转变,由靠外部压力进行整改提高向靠部门内部自觉整改转变。
在建邺法院,有一个被称为提高法院自身肌体免疫力的内部评议机制,这个机制就是已在该院落实多年的“月分析、季讲评”制度,他们每月各部门对法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每季度由院领导对全院干警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讲评,并针对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起到“矛盾发现在早,问题化解在小”的功效,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近几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行为,群众投诉率也保持在全市最低。
打牢案件质量之本,就是转变作风的根本
“让群众满意,最根本的是让案件质量过得硬。”院长陈佑松说。他们把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目标。
2004年度,金某等209户吉庆家园的业主来到建邺法院,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某开发公司。此案原告方人数众多,且双方矛盾激烈,处理不好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该院立即启动应对群体性纠纷处置机制,一方面认真做好当事人工作,引导他们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另一方面依法分别立案,有序安排开庭,分别判决或调解由被告退还多收的费用,使这一群体性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又规范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
在河西新城建设中,因城市建设、房产新政等引发的群体性诉讼不断增多,去年同比增长了200%。为妥善化解这些矛盾,建邺法院探索建立了应对处理群体性纠纷的机制,先后成功化解了中山集团改制、诺玛特超市停业案等30多起群体性纠纷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而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情况,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民”告“官”案件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群众也通过行政诉讼衡量法院天平的公正。
“十运会”场馆建设对建邺法院是个考验。新城建设面临的第一难题就是拆迁。21000亩土地,13000余户居民,拆迁量之大,史无前例。拆迁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不仅容易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十运会场馆的建设进度。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建邺法院探索出了规范拆迁、和谐拆迁的新模式。三年来,该院共执结涉“十运”场馆和新城建设类非诉执行拆迁案300余件,其中97%以上的被拆迁户均自动搬迁,强拆率不足3%,没有一户矛盾激化,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审理200多件“民”告“官”案件中,案件协调率达40%,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经济高速发展的河西新城有“两多”,诉讼纠纷多,潜在矛盾隐患多。这两个问题哪个问题解决不好,都会影响河西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他们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法宝。三年来,该院民事调解撤诉率平均保持在60%以上,处在全市领先行列。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在90%以上,去年达到了100%。
荣誉小档案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03年被江苏省委授予省“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2004年被省高院授予“优秀法院”;2005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006年被省委评为“创建平安江苏”先进单位,郝建平同志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7年3月该院刑庭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4月该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满足群众的需求,就是转变作风的追求
建邺区是南京的一个新城区。近几年,在新城开发建设和发展中,一些新旧交替过程中的矛盾大量涌现,群众遇到的涉及法律的问题不断增多。
为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建邺法院广泛开展了“四送法”活动,即“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他们根据不同层次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送法活动,仅去年,该院集中组织的送法活动就达20余场次,开观摩庭近10场次,上各类法律课24场次,受众达6万余人次。
既送法进社区,更在社区“种”法律。他们一方面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计划加强对民调员的培训,提高“编外法官”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在辖区内7个街道20余个社区设立“法官联络员”,对民调员调解有困难的纠纷上门协助调解。
服务群众,重要的一条是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在全市法院中第一个提出司法便民的实施意见,按照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要求,制定了从立案到执行共30余条司法便民的措施。在此基础上,他们注意总结经验,在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中查找不足。江心洲街道远离法院,有群众向院长反映诉讼不方便。该院经过研究决定,分别在远离法院的双闸和江心洲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固定每周一天的时间在巡回审判点审理周边地区发生的案件。与此同时,该院还在每个街道设立固定的便民接待点,定期组织上门立案、现场开庭等,对老、弱、病、残、确实不便到庭的当事人,一律上门开庭,就地巡回办案,方便了群众诉讼。
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就是转变作风的切入点
去年8月的一天,南京气温高达38摄氏度。法警郝建平骑着自行车经过三个多小时寻找,终于找到了案件当事人,将公告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望着汗流浃背的郝建平,这位当事人在连声道谢的同时,将一包香烟悄悄放进郝建平口袋中。郝建平回到法院后发现了口袋中的香烟,又立即骑车将香烟送还给了当事人。
像郝建平这样的事例,在建邺法院绝非个别。这是该院开展的“人人是形象、案案是形象、事事是形象,我为法院形象争光”活动带来的效应。
在活动中,他们把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作为转变审判作风的切入点,建邺法院专门制定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6个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过去,有的申请执行人对该院执行工作有意见,原因是执行过程不够公开。在活动中,他们把规范执行作为整改的重点,加大整改力度。执行公开了,群众意见少了。
他们在解决个别问题的同时,注重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督促各庭室进行针对性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由解决群众反映的个案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靠行政手段推进审判作风建设向靠机制靠制度规范审判作风转变,由靠外部压力进行整改提高向靠部门内部自觉整改转变。
在建邺法院,有一个被称为提高法院自身肌体免疫力的内部评议机制,这个机制就是已在该院落实多年的“月分析、季讲评”制度,他们每月各部门对法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每季度由院领导对全院干警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讲评,并针对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起到“矛盾发现在早,问题化解在小”的功效,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近几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行为,群众投诉率也保持在全市最低。
打牢案件质量之本,就是转变作风的根本
“让群众满意,最根本的是让案件质量过得硬。”院长陈佑松说。他们把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目标。
2004年度,金某等209户吉庆家园的业主来到建邺法院,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某开发公司。此案原告方人数众多,且双方矛盾激烈,处理不好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该院立即启动应对群体性纠纷处置机制,一方面认真做好当事人工作,引导他们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另一方面依法分别立案,有序安排开庭,分别判决或调解由被告退还多收的费用,使这一群体性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又规范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
在河西新城建设中,因城市建设、房产新政等引发的群体性诉讼不断增多,去年同比增长了200%。为妥善化解这些矛盾,建邺法院探索建立了应对处理群体性纠纷的机制,先后成功化解了中山集团改制、诺玛特超市停业案等30多起群体性纠纷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而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情况,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民”告“官”案件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群众也通过行政诉讼衡量法院天平的公正。
“十运会”场馆建设对建邺法院是个考验。新城建设面临的第一难题就是拆迁。21000亩土地,13000余户居民,拆迁量之大,史无前例。拆迁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不仅容易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十运会场馆的建设进度。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建邺法院探索出了规范拆迁、和谐拆迁的新模式。三年来,该院共执结涉“十运”场馆和新城建设类非诉执行拆迁案300余件,其中97%以上的被拆迁户均自动搬迁,强拆率不足3%,没有一户矛盾激化,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审理200多件“民”告“官”案件中,案件协调率达40%,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经济高速发展的河西新城有“两多”,诉讼纠纷多,潜在矛盾隐患多。这两个问题哪个问题解决不好,都会影响河西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他们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法宝。三年来,该院民事调解撤诉率平均保持在60%以上,处在全市领先行列。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在90%以上,去年达到了100%。
荣誉小档案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03年被江苏省委授予省“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2004年被省高院授予“优秀法院”;2005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006年被省委评为“创建平安江苏”先进单位,郝建平同志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7年3月该院刑庭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4月该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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