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遭遇暴力围攻 禅城法官舍身保护申请人
2007-06-06 16:48:29
     中国法院网 (林劲标)  6月6日,一封来自申请执行人庞某的感谢信,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霍志舍身护民的感人事迹一一重现。

  申请执行人庞某与被执行人四会市某染整公司发生承揽合同纠纷,该公司拖欠其货款30余万元,经生效判决确定后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庞某遂于年初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曾委托四会市法院执行,四会法院经大量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不久被执行人却以其前任法定代表人与庞某签订的协议无效为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

  无奈之下,庞某又向禅城法院申请恢复执行,5月23日,执行法官霍志等一行3人同申请人庞某一起赶赴四会市对被执行人染整公司账户资金6万余元进行查封冻结,并到其厂房送达传票,要求该公司法人代表到法院接受询问。而当霍志法官一行正准备离开厂房时,被执行人台湾籍老板突然唆使几十个保安和工人冲出工厂拦截执行警车派车堵住去路,把执行法官和申请人庞某等团团围住,甚至有人上前抢夺装有法律文书的公文包,并直接威胁申请人庞某的人身安全。

  危急之下,执行人员霍志等人临危不惧,用自己身体把申请人庞某挡在车内保护起来,并出示执行公务证严正声明我们是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喝令保安工人立即退后。同时,执行人员一面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请求支援;一面继续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明确告知阻挠、围攻执行公务人员的严重后果,并对抢夺公文包的人员予以严肃批评和拍照取证。

  面对正气凛然、从容不迫的执行干警,几十个保安和工人再没敢轻举妄动,台湾籍老板也理屈词穷。后在及时赶到公安民警的配合下,被执行人的台湾籍老板当场向执行人员认错检讨,并保证会在传票规定的时间到庭接受询问。6月4日,该公司负责人如期到庭缴清全部欠款30余万元,并再次对围攻行为表示道歉。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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