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法院:“红、黄预警”规范诉讼代理
2007-04-24 16:12:29
中国法院网讯 (薛永松 黄芳) 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和公正,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规范法官和诉讼代理人之间关系的制度措施。经过一年时间的实践,该院在今年初正式建立了诉讼代理人登记制度,截至到日前,该院共对15位代理人代理的40件案件进行了干预,消除了公众的不合理怀疑,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诉讼代理人登记制度要求诉讼代理人在专门的代理人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并且每季度进行统计汇总。对于同一代理人一季度内代理同一法官审理的案件超过10件且不满20件的,监察室将对这些案件施行“黄色预警”,即对这些案件的审理进行全面监督,以保证案件的公正裁判。对于同一代理人一季度代理同一审判员审理的案件超过20件的,监察室将对这些案件施行“红色预警”,除对案件进行监督外,还建议该代理人今后代理的案件交由其他法官审理。
诉讼代理人登记制度要求诉讼代理人在专门的代理人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并且每季度进行统计汇总。对于同一代理人一季度内代理同一法官审理的案件超过10件且不满20件的,监察室将对这些案件施行“黄色预警”,即对这些案件的审理进行全面监督,以保证案件的公正裁判。对于同一代理人一季度代理同一审判员审理的案件超过20件的,监察室将对这些案件施行“红色预警”,除对案件进行监督外,还建议该代理人今后代理的案件交由其他法官审理。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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