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诉铁道部“大风不停轮”
2007-04-12 13:39:05 |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 作者:杨昌平
10日下午,多次状告铁道部的郝劲松再次发难,他代表朝阳居民穆某,到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铁道部行政不作为。他要求法院确认铁道部对乌鲁木齐铁路局违规行车调度怠于监管,并责令铁道部对乌鲁木齐铁路局作出处罚,在合理期限内制定出完善的应急预案、灾害预防制度以及安全的行车规程。
此案源于去年4月份发生在新疆的沙尘暴袭击列车事件。穆某在起诉书中说,去年4月9日下午2时,他购买从乌鲁木齐发往北京西站的T70次列车车票,从乌鲁木齐南站登车。晚上7时20分左右行至新疆小草湖至红层一带“百里风区”时,遭到特大沙尘暴袭击,车窗全部被毁。在沙尘暴袭击过程中,旅客身体受到砂石的打击以及16级狂风的吹袭,在左右剧烈摇摆的火车车体中精神经受激烈的恐惧和惊吓。当列车在4月10日下午5时到达哈密车站后,相关人员用三合板等材料对列车车窗进行了简陋处理,便要求旅客登车,随后旅客坐在这列没有安全保证的严重受损列车上,晚点33个小时到达北京西站。
穆某认为,对在大风区行驶的运输工具,国家明确规定:“9级风限速,11级风停轮”。而在此次事故发生时,气象部门提前48小时进行了大风黄色告警,T70次列车进入风区之前已经接到气象通报,风区一带风力为37.5米/秒(已经超过12级)。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停轮避风。但是,乌鲁木齐铁路局于2004年在管区线路修建防风墙以后,曾自信地向外界表示铁路行车从此告别大风停轮的历史。因此,T70次列车仍然坚持行车,直到事故发生,这都缘于乌鲁木齐铁路局“大风不停轮”的错误行车调度。也说明乌鲁木齐铁路局“人定胜天”的生产经营观念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而无视气象告警则说明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郝劲松告诉记者,今年2月28日,乌鲁木齐铁路局营运的5806次列车因大风发生颠覆事故后,铁道部于3月2日向外界表示,将委托中国高速列车研究中心研发列车运行大风预警系统,在研发成功后进行普及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这表明在此之前,乌鲁木齐铁路局擅自改变了行车调度规程、风区行车不停轮避风、忽视气象预警,这种行车运营方式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但负有法定监管义务的铁道部并未及时发现和纠正。
此案源于去年4月份发生在新疆的沙尘暴袭击列车事件。穆某在起诉书中说,去年4月9日下午2时,他购买从乌鲁木齐发往北京西站的T70次列车车票,从乌鲁木齐南站登车。晚上7时20分左右行至新疆小草湖至红层一带“百里风区”时,遭到特大沙尘暴袭击,车窗全部被毁。在沙尘暴袭击过程中,旅客身体受到砂石的打击以及16级狂风的吹袭,在左右剧烈摇摆的火车车体中精神经受激烈的恐惧和惊吓。当列车在4月10日下午5时到达哈密车站后,相关人员用三合板等材料对列车车窗进行了简陋处理,便要求旅客登车,随后旅客坐在这列没有安全保证的严重受损列车上,晚点33个小时到达北京西站。
穆某认为,对在大风区行驶的运输工具,国家明确规定:“9级风限速,11级风停轮”。而在此次事故发生时,气象部门提前48小时进行了大风黄色告警,T70次列车进入风区之前已经接到气象通报,风区一带风力为37.5米/秒(已经超过12级)。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停轮避风。但是,乌鲁木齐铁路局于2004年在管区线路修建防风墙以后,曾自信地向外界表示铁路行车从此告别大风停轮的历史。因此,T70次列车仍然坚持行车,直到事故发生,这都缘于乌鲁木齐铁路局“大风不停轮”的错误行车调度。也说明乌鲁木齐铁路局“人定胜天”的生产经营观念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而无视气象告警则说明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郝劲松告诉记者,今年2月28日,乌鲁木齐铁路局营运的5806次列车因大风发生颠覆事故后,铁道部于3月2日向外界表示,将委托中国高速列车研究中心研发列车运行大风预警系统,在研发成功后进行普及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这表明在此之前,乌鲁木齐铁路局擅自改变了行车调度规程、风区行车不停轮避风、忽视气象预警,这种行车运营方式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但负有法定监管义务的铁道部并未及时发现和纠正。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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