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新局面 实现新突破
孝感中院四举措三着力点助推行政审判
2007-04-04 10:16:26
     中国法院网讯 (万鸿青 丁福生 陈红元)  4月2日,湖北省孝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刚刚结束的全国第五次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推进和突破问题。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新审视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原则、核心功能、衡量标准和新要求,提高了做好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思想认识。对于如何具体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和力争实现行政审判工作的新突破,院党组书记、院长占云发提出了推进工作的“四项举措”和“三个着力点”。

  占云发指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经济强市的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对于营造一个守法拥政、政通人和的良好法治环境至关重要,虽然行政审判工作相比于刑事、民事审判工作起步较晚,困难较多,但发展起点高、社会重视程度高,按照发挥行政诉讼“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功能的要求,行政审判工作在新时期实现新突破大有可为,大有可为,因此要把行政审判工作的突破口定位在思想认识、审判目标和司法能力三个方面,在具体措施上,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大力度:

  第一,吃透情况,掌握主动。实现行政审判新突破,提高认知水平是前提。一是要吃透上级法院会议精神。明确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方向和主要任务,找准定位,理清思想;二是要吃透下情。重点开展一次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分析人民群众对“民告官”的诉求状况和应诉行政机关的认识状况;三是要吃透现状。通过开展一次司法统计分析,了解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的影响力、认可度、涉及面和工作总量,克服消极畏难情绪,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谱写行政诉讼新的篇章。

  第二,强调突破,开拓前行。实现行政审判新突破,坚定信心是基础。要把突破的方向概定在环境、工作、形象和机制的突破上。用环境的突破来保障法治统一、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官民关系和谐的工作环境加快形成;用工作举措的突破来保证行政审判在争取党委重视、人大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上有新的内容,每年突出一两个新内容,渐次推进化解行政争议渠道的良性运行,减少对立对抗;用形象上的突破来提高司法审查制度的权威与公信,真正捍卫行政诉讼作为三大诉讼的应有地位;用机制的突破,加速行政审判工作的进度,确保行政审判独立、公正、高效的特色。

  第三,明确重点,把握关键。实现行政审判新突破,抓住重点是核心。要坚持重在诉讼、重在协调、重在审查、重在环境四个方面的重点,促进行政审判在新时期有大的跃升。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诉讼上,以一、二审行政诉讼为重心,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按照“坚持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撤诉,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审查能力、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注重与行政机关的协调,主动召开与政府部门的联席会议;善于利用协调解决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转化;善于拓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继续做到“争议发生在哪个行政执法部门,协调工作就进行到哪个部门”,进一步优化依靠司法手段合理解决纠纷的良性司法环境形成。

  第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行政审判新突破,措施得力是保证。当前市中院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发展要从内到外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法院内部来讲,要坚持抓自身、抓一审、抓审查、抓指导、抓协调,严格审执职能划分,坚持由行政审判庭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执行庭承担执行程序,同时市中院要严把案件质量关,体现公正与效率,体现监督与支持并重,体现市中院整体司法水平,围绕和谐孝感和经济强市建设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对外部环境的营造而言,要坚持抓宣传、抓联络、抓应诉,立足审判阵地,通过开展法制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首长旁听开庭、召开联席会议、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加深社会各界对行政诉讼的认同,通过多联系、多沟通、赢得官民双方的理解与信赖,通过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进一步扩大行政诉讼的影响力和公信度。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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