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复习方法之我见
2007-04-03 14:18: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居义
  司法考试在我国职业资格考试中是比较难的一种考试,有人把其比喻为“中国第一考”也不无道理。其难有三,一是范围大,涉及面广,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法律、司法解释和部分法规、规章;二是没有指定的复习教材,各种复习资料都属于民间型的,复习题与试题重合的部分有限,一部好的复习资料从中出现的试题最多也只占10%至15%;三是录取率低。从首次司考至今,录取率最高的一年是15%左右,最低的一年仅为6%左右。由于司考存在上述三难,使一些想步入法律职业门槛的人望而生畏。笔者认为,司考虽然难度较大,但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高峰。已过不惑之年的笔者就是在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中,通过四个月业余时间复习,一举成功,通过了司考。归结成功经验,不外乎决心、专心、和有心。有心即方法,甚为重要。下面介绍几种笔者认为可行之法,供参加司考的人员参考。

  一、通读习题排除法。

  一套复习题的习题少者二、三千道,多则五、六千道,如果要达到过关的目的,通常情况下就要看八千至一万道题,并且对这些题融会贯通,也就是说对二、三套共计一千四、五百页的习题达到熟知。如此量大的复习资料通读一遍也得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在复习中采取了通读排除法。即对每一套资料首先进行通读,在通读过程中对自己已经掌握的内容进行标注排除,因为参加司考的人员都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一般情况下通读第一遍就可以排除40%至50%,然后进行第二遍复习,再将新掌握的知识排除,如此反复,经过三、四遍,绝大部分被排除掉,最后难点问题所剩无几,再集中精力攻克。采取这种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习题与法条对照法。

  凡是参加过司法考试的人都有同感,复习题看了很多,但是考试“押上”的寥寥无几,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纠其原因就是综合分析能力差,使死记硬背的人吃尽苦头。笔者认为,应考人员对待每一道题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办法就是习题与法条相对照。现在出版的复习资料中的习题,有的只有答案,有的只进行简单地注解,我们在复习中应当将比较生疏的习题找出法条依据,然后消化理解。这样做不但使习题加深记忆,也可使法条得到灵活运用,考试中无论试题如何变化,万变不离其宗,都能从容应对。

  三、难点问题摘记法。

  运用上述两种方法之后,如果还有难点,并且这些难点是不易记忆的,可以采取摘记法。即对该问题记录下来,工作中一有空闲时间就看一下,时间久了也就记熟了。

  司法考试虽有难度,但只要我们努力并采取科学的复习方法,就有希望到达胜利的彼岸。在此,笔者用叶剑英元帅的一首诗与参考人员共勉。“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

(作者单位: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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