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行查封应依申请还是依职权
2007-03-22 15:56: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立峰
最高人民法院《查封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执行程序中的续行查封。在执行实践中,由于《查封规定》对此规定的较为原则,导致执行法官在实施续封时是依申请还是依职权,存在不同认识。有的法官认为,续封应当“依申请”,也有的法官认为,续封可以“依职权”。笔者认为:执行活动中的续行查封,应以“依申请”为原则,以“依职权”为补充。
续封应以“依申请”为原则
“依申请”是指司法活动的开展和进行以权利人的申请为要件,人民法院处于居中被动的地位。具体到执行程序中的续封,以申请人的申请为启动要件,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请人及时申请续封,而不宜主动运用权力续行查封。
首先,现行法律规定了续封应当“依申请”。民事执行以合法性为大前提,对具体执行措施的采取更要有法律依据。
其次,在私权利领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权利人有申请执行的权利、有放弃执行请求的权利、有自行和解的权利、有撤回执行申请的权利。上述权利当事人都可以自由处分,申请续行查封的权利也不例外。
续封应以“依职权”为补充
“依职权”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开展和推动相关的司法活动。具体到执行程序中的续封,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主动、独立地启动续行查封。
第一,移送执行的案件续封可以“依职权”。启动执行的方式包括申请和移送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规定》第19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对于移送执行的案件,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了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采取续行查封也可以“依职权”。
第二,依职权进行的诉讼保全续封可以“依职权”。《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职权进行的诉讼保全,权利人没有提出申请和提供担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查封的期限到期,法院续封时可以“依职权”。
第三,在特殊情形下续封也可以“依职权”。如申请人在异地,因交通不便或时间紧急不能到庭申请续封的案件或其他具有类似紧急情况案件。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续封应以“依申请”为原则
“依申请”是指司法活动的开展和进行以权利人的申请为要件,人民法院处于居中被动的地位。具体到执行程序中的续封,以申请人的申请为启动要件,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请人及时申请续封,而不宜主动运用权力续行查封。
首先,现行法律规定了续封应当“依申请”。民事执行以合法性为大前提,对具体执行措施的采取更要有法律依据。
其次,在私权利领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权利人有申请执行的权利、有放弃执行请求的权利、有自行和解的权利、有撤回执行申请的权利。上述权利当事人都可以自由处分,申请续行查封的权利也不例外。
续封应以“依职权”为补充
“依职权”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开展和推动相关的司法活动。具体到执行程序中的续封,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主动、独立地启动续行查封。
第一,移送执行的案件续封可以“依职权”。启动执行的方式包括申请和移送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规定》第19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对于移送执行的案件,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了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采取续行查封也可以“依职权”。
第二,依职权进行的诉讼保全续封可以“依职权”。《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职权进行的诉讼保全,权利人没有提出申请和提供担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查封的期限到期,法院续封时可以“依职权”。
第三,在特殊情形下续封也可以“依职权”。如申请人在异地,因交通不便或时间紧急不能到庭申请续封的案件或其他具有类似紧急情况案件。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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