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召开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总结表彰会
2007-03-14 16:34:07
中国法院网讯 (王曙光 朱建锋) 3月14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召开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总结表彰会。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副市长甘茹华,市政协副主席乔承久、市中院院长韩豫宛出席了表彰会。2006年,焦作两级法院共执结积案15433起,执结标的近17亿元,总评成绩在全省位列第二,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省辖市。
会议表彰了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武陟县等5个县市区、焦作日报社等15个单位、张海锋等85人在会上受到表彰;郭学斌等12名同志被记个人三等功。会上,沁阳市委政法委书记、孟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和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同志分别代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了典型发言。
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会议提出,焦作市今年10月份之前的执行工作要达到“两个95%”,即:2006年底以前的案件执结95%,2007年新收的案件执结95%。
焦作中院院长韩豫宛在总结去年执行工作的讲话中指出,2006年,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在省法院的具体指导帮助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焦作全市上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未结执行案件 16951件,经过一年的集中清理,共结案15433件,结案率为91.04%,2006年6月30日前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480件,截至12月31日,共执结2909件,执结率为83.59%,圆满完成了省委政法委提出的执结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任务,总评成绩名列全省第二,被命名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省辖市,受到了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表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并就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原振喜指出,要深刻认识到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原振喜强调,要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全市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市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要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总结经验,狠抓落实,进一步调动广大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使其继续保持和发扬旺盛的工作热情和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确保今年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如期完成。
会议表彰了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武陟县等5个县市区、焦作日报社等15个单位、张海锋等85人在会上受到表彰;郭学斌等12名同志被记个人三等功。会上,沁阳市委政法委书记、孟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和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同志分别代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了典型发言。
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会议提出,焦作市今年10月份之前的执行工作要达到“两个95%”,即:2006年底以前的案件执结95%,2007年新收的案件执结95%。
焦作中院院长韩豫宛在总结去年执行工作的讲话中指出,2006年,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在省法院的具体指导帮助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焦作全市上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未结执行案件 16951件,经过一年的集中清理,共结案15433件,结案率为91.04%,2006年6月30日前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480件,截至12月31日,共执结2909件,执结率为83.59%,圆满完成了省委政法委提出的执结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任务,总评成绩名列全省第二,被命名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省辖市,受到了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表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并就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原振喜指出,要深刻认识到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原振喜强调,要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全市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市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要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总结经验,狠抓落实,进一步调动广大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使其继续保持和发扬旺盛的工作热情和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确保今年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如期完成。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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