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执行款到帐 当晚兑付7民工
2007-01-25 13:29:58
中国法院网讯 (何照新) 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为7名农民工执行回工资9万余元。1月24日,该院在执行款到账当晚上即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陈发清等7人原受雇于北京海特饭店,因该饭店拖欠工资、未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存在未提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情况,2006年12月,陈发清等7人将北京海特饭店起诉至区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北京海特饭店给付陈发清等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92234元。调解书生效后,北京海特饭店并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
今年1月4日,陈发清等7人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们均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生活并不富裕,并向法院表示急需拿到钱回家过年。执行法官刘可仁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并在执行款到账的当天晚上9点半,将其中的近7万元兑换成现金,发放到陈发清等人手中。
陈发清等7人原受雇于北京海特饭店,因该饭店拖欠工资、未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存在未提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情况,2006年12月,陈发清等7人将北京海特饭店起诉至区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北京海特饭店给付陈发清等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92234元。调解书生效后,北京海特饭店并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
今年1月4日,陈发清等7人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们均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生活并不富裕,并向法院表示急需拿到钱回家过年。执行法官刘可仁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并在执行款到账的当天晚上9点半,将其中的近7万元兑换成现金,发放到陈发清等人手中。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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