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和法院院长魏剑明当选“浙江骄傲”
2007-01-16 10:03:12
     中国法院网讯 

本网综合消息,“浙江骄傲—2006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于1月16日晚揭晓。原浙江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剑明(已故)当选为“浙江骄傲—2006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

    “浙江骄傲——2006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从2006年9月22日正式启动,至2007年1月结束。2006年12月24日,魏剑明的母亲徐珠翠大妈也和老伴带着两个女儿来到投票现场,一边含着眼泪,一边为儿子投上了一票。“剑明生前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是我们的精神寄托,却不幸英年早逝,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他能参加‘浙江骄傲’的评选,说明他生前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我们作为家属感到很欣慰。”一看到宣传广告上儿子的照片,徐大妈就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老泪纵横。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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