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占领网络媒体阵地打造司法宣传品牌
2006-12-26 08:43: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迎飚
 

    江西全省现有11个市级中院和101个县、区级法院,1个铁路中院和南昌、福州铁路法院。由于历史原因和区域弱势,江西目前仍处在“崛起中部”的全民创业进程之中。但江西高院领导班子能够用科学的发展观,与时俱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指示要求,站在抢占现代媒体阵地的政治高度,把法院互联网建设发展作为基础工程来抓。从2004年底,决定创建江西法院互联网;到2006年12月20日,全省三级法院已建成32个法院互联网站,其中开通正式运行30个,另有2个网站已建成近日将正式开通。目前,江西法院互联网站建设已呈后来居上之势,实现了大跨越发展,为促进人民法院拓展思想宣传阵地,高扬现代司法主旋律,迈进了可喜的一步。

    高度重视,战略性决策实现法院网站“零”突破

    近年来,最高法院领导多次指示,要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要积极发展法院网络建设,拓展司法信息发布平台,增强网络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战斗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经济条件的改善,江西省一些基层法院,经过艰苦创业,陆续建了几个“电子法院”,包括吉州区、章贡区、月湖区等法院的局域网,而这些法院的局域网,尽管由于功能的限制,自我封闭性强,司法信息发布辐射小,但她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毕竟在古老的江西红土地上诞生了,而且给审判工作及对内宣传交流上,带来了许多清新的、鲜活的亮点,这也为后来的法院互联网发展壮大,提供了基本样式。

随着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在媒体平台上的广泛应用,随着兄弟省法院互联网站的不断涌出,江西法院的各级领导不断更新观念,统一思想,用科学发展眼光从战略高度看问题。越来越认识到,在扩大司法宣传上,局域网远不能满足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深入运用,而利用互联网不仅可提高司法宣传的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还是加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增强全社会法治理念的有效途经。

    2004年12月10日,江西高院院长康为民召集班子成员开党组会,专门讨论并通过了由宣传处拟制提交的“江西法院网建设方案”,并决定在省高院尽快建设开通中国法院网会员网站??江西法院网,并以此带动全省法院网站建设和发展。随后,赣鄱大地上,一个“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打造法院互联网”新平台的热潮,在全省兴起。

    继赣州法院网突破“零”开通后,2005年3月23日,在赣州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会议”上,江西法院网被点击开通正式运行。从而,在江西这片当年诞生人民司法的热土上,一南一北同期建立了2个“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江西会员站。两站同时链接,实现资源互补,从而也标志着江西法院现代化建设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江西法院开展“增强五种能力,创建五型机关”提供了一个发布法院信息、展示法官风采的新平台。

      以点带面,加快形成法院互联网“站点群”

    在建设发展法院网站工作中,我们没有满足在1-2个网站上,而是及时提出了“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尽快形成江西法院网司法信息站点群”的工作思路,并将2005年的全省司法宣传工作主题,确定为“网络建设年”。要求各中级法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要尽快建立自己的网站,联通法院各网络站点,初步形成法院信息资源共享、法院网情应对互补、法院宣传发布互动的媒体新阵地。

    在江西法院网建设之初,江西高院院长康为民,多次亲自审查网页设计方案,提出了“要建就建最好的”的总体要求;分管宣传工作的郭兵副院长,提出了富有“红色江西”特色的基本色调;每年底,还带工作组深入基层,一个法院一个法院的跑,一个法院一个法院地做工作,宣传、调研和检查网络建设的优越性与目标落实情况。在整个网络宣传建设发展工作中,江西高院其他党组成员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热切关注,经常过问网络发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下基层检查工作时不忘督导网络建设发展,有重大新闻宣传素材和信息,不忘交待及时做好网上对外发布工作。江西高院宣传处的同志,及时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经常督促检查指导,一个单位一个单位打电话,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反复派员深入基层,实施面对面、手把手地指导,并保持与中国法院网站的热线联系,协调上下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建站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实现尽快形成江西法院网络站点群的目标。

    在建站过程中,九江中院首先提出了学赣州、赶超赣州的口号,“一把手”亲自召集工作人员开会,亲自审查栏目设计和首次上网稿件,并明确指示每个部门配置一名网络通讯员;宜春中院院长利用到北京出差的机会,专门到中国法院网联系,提出打造宜春站点群,现已申请建站数为全省最多,还为宜春法院网站专门配了一个事业编制,人员已到位;南昌中院一个星期内不但建成了网站,还成立了以院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南昌法院网编辑委员会”,首次建立了网络稿件写、编、审、发的规范程序和稿酬奖励制度;新余中院后来居上,较短时期一举开通了两级法院所有网站,首个市、县两院实现了“满堂红”;还有渝水鹰潭上饶中院和临川吉州等法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为网站开通,群策群力,加班加点,为基层法院网络发展建设,均做出了辛勤的努力。

    特别是在2005年11月,连续少见的地震灾害袭击了我省九江,这给震区中正在加紧建网站的法院是一场严峻考验。庐山区法院为加快网站建设进度,工作人员双休日仍在加班加点,26日上午8点49分,当第一次地震发生时,人们纷纷撤离办公大楼,而该院正在上传网络资料的工作人员,为了保存电脑中的资料,最后一个离开大楼,从而确保了11月30日庐山法院网按原定计划顺利开通。瑞昌市是这次地震的重灾区,市法院办公楼被震出裂缝后,建站工作和审判工作一样,从大楼搬进了临时搭起的帐篷内没有中断,从而出现了瑞昌法院网在帐篷内开通的珍贵镜头。

    在去年底,江西省三级法院共开通26个网站,建站数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法院之首,“中国法院网”特地发贺信予以祝贺。

        强化应对,探索网上司法宣传规范管理

    随着法院互联网“站点群”的不断扩大,江西高院又把司法宣传工作的着重点从“网络建设年”转入“网络规范年”,在2006年初召开的全省司法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已建网站的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队伍,实行规范发布,随时应对网情的制度。

    一些网站工作人员由于经验不足,把关不严,有的把本属内部工作作法,当新闻消息予以公开发布;把一些不宜公开的案审环节当作新闻点予以渲染。社会上还有些网民,通过我们公开的投网邮箱,把一些产生负面效果、甚至是攻击法院、丑化法官的稿件,予以投寄,稍不以注意就可能予以发布,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还有些是把负面稿件发贴在其他的网页上,对法院发泄不满,挑拔当事人事端。针对这些新出现的网情、舆情,我们在建立以各法院2-3名网络宣传员兼任的网络应对队伍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内容之实,操作之细,纪律之严,在江西尚无前例。

    一是强调了法院互联网作为法院的新闻网站,要始终坚持党的新闻原则和新闻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循新闻宣传的客观规律,增强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二是规范了法院新闻消息在法院网发布的具体要求,包括报道领导活动须参照江西省委宣传部和人民法院报社有关的规范要求;先进典型宣传稿和其他重要事件、活动等的送审制度;各级法院工作信息、工作材料,不得原文照搬或把涉密内容上网发布等。三是提出了案件报道的基本尺度,要求准确地依据裁判认定的事实、证据及条文,在第一时间通过法院网站发布案件新闻,防止这些新闻源流失和产生偏差;对群体性事件、敏感事件、重大案件新闻报道,要加强规范管理,集中组织力量,发挥正确引导作用,争取最佳的社会宣传效果;对一般性案件报道,应提前了解案情,作好素材收集的准备,争取一审结束的当天,就能在法院网上发布;对法院工作和队伍中存在问题的报道,要着眼大局,内外有别,妥善处理,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凡有损于国家形象和涉及到外交、国策、敏感政治等方面的案件,不得公开报道;对有关死刑案件的各种综合性数字,对被判处死刑人员从验明正身到执行以及刑场的照片等,不得进行报道;对涉及个人隐私或涉及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报道时不得披露被告人的真实姓名、住所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当事人真实身份的各种资料。四是增设新栏目,加大正面应对的力度。为了增强网络司法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网站的吸引力、点击率,使法院网站远离负面报道,我们始终坚持“利用江西红色资源、创办江西特色网站”的原则,不断指导全省各法院网站开设富有地方特色的栏目,扩大“红色”的影响。今年开始,我们将江西法院网再次改版,在首页大面积采用鲜亮红色,以突出“红色江西”的网站主调;扩大首页栏目个数和面积,以方便阅览内容提要;增设专题报道新栏目,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法院中心工作的需要,在原有“红色江西”、“红色瑞金”、“红色井冈”、“红色南昌”等特色栏目基础上,最近又先后增开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纪念长征70周年”的专栏,受到网民好评,有一些外省的网民称我们网站是“红色阵地”。

    由于全省近30多个法院网站健康地运行,各法院也均在认真落实执行省高院的“管理规定”,不断利用网络优势,扩大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宣传效果,使江西法院的司法宣传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过去仅求助于当地媒体有限的篇幅,每天出不了几条法院新闻,如今在自己的媒体平台上,全省每天共发布法院新闻平均达500多条,真正形成了法院司法宣传强大平台;过去一些媒体不实采访,给法院常带来不谐之声,法官也常出于“自危”心理怕媒体,如今法官业余时间自己也写稿发稿,把公正司法的过程如实报道出去,正面应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不实之辞,使得当地记者们天天盯着法院网,那种道听途说一边倒的“新闻”明显少了,从法院网转发我们正面信息的明显多了。仅“江西法院网”开通后,每天收到全省法院的来稿达200多篇,至今已发6500余条。同时,由于全省法院网发稿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时效性要求越来越强,也越来越吸引了网民的点击阅览。全国共有13个省的作者在江西的法院网上发表过稿件;仅今年向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推荐并被采用的2500篇稿件,90%是在江西各法院网上先予或同时予以发表,其上稿率较去年提高45%。

    当然,从网络宣传总体、长远地看,江西省仍处在发展阶段,还有空间和潜力,个别中级法院还没有开通网站,基层法院也还存在着开通站点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规范应用上还有许多实际问题没有解决,人力、财力、物力还一时难以根本到位,造成有些网页更新缓慢,新闻点不强,可读性较弱,没有形成高质量、高点击率的法院信息资源利用的有效平台。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更有效地落实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有关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络应对的指示,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个“第四媒体”,快速、海量发布和传播司法信息,积极有效地阅评应对不谐之声、不实之言,为推动人民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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