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导演复婚戏 民政局为"包头"前夫担责
2006-11-29 11:42:43
     中国法院网讯 (巴光莲)  因前夫拒绝复婚,李红就找来一男子将其头脸包住冒充前夫王俊,领取了结婚证。王俊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该结婚登记。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民政部门因未尽审慎审查义务为由,撤销了该结婚证。

  2003年王俊在网上聊天认识李红,不久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2004年8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因王俊得知李红比自己大十岁、婆媳关系非常恶劣甚至大打出手等原因,双方于2006年5月协议离婚。

  离婚后,李红反悔,多次找到王俊要求复婚,甚至不惜雇人以暴力相威胁,但王俊执意不肯复婚。于是,李红便仿造了王俊的户籍证明等证件,找来另一男子将其头脸包住,到民政部门冒充王俊办理结婚登记。当民政部门因其不能现场照相拒绝为其办理时,李红拿出了用电脑合成的她与王俊的合照,声称因“夫妻”二人打架致使不能现场照相,恳求民政部门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双方”证件齐全,即为李红和王俊办理了结婚登记。王俊得知此情况后,向东营市河口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结婚证。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均规定结婚登记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场并持相关证件,民政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本案中,民政部门未审查证件与到场当事人是否为同一人即办理了结婚登记,属未尽审慎审查,该结婚登记程序违法,于是依法撤销了该结婚证。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