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劳保局停发女工退休金成被告
2006-11-29 09:51:59
     中国法院网讯 (刘艳新)  11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47岁退休工人金女士起诉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案。据悉,该案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起因停发退休金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金女士诉称,自1983年3月,原告在海淀锅炉厂正式参加工作,2004年4月经单位和被告审核批准,并经海淀街道联社发放退休证正式退休。原告持本证按月到邮局领取退休金。2006年7月15日,原告领取退休金时,邮局拒绝发放。金女士询问后得知,停发原因是被告行政命令所致。原告多次到被告处要求书面告知停发理由、原因及依据,被告以只对单位不对个人为由拒绝答复。

  原告认为,原告所持退休证至今仍合法有效,被告停止发放退休金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停发退休金的行为违法,要求被告依法按规定正常发放退休金。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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