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群众打伤法官 一家三口均被判刑
2006-10-25 14:09:00
     中国法院网讯 (王素芳 许兵兵)  今天上午,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暴力抗法案件,被告人张宗民及妻子丁翠红、弟媳徐利均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6年5月25日晚,孟津县法院四名执行人员到张宗伟家依法执行兰跃南诉张宗伟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时,张宗伟之妻被告人徐利、哥哥张宗民及其妻子丁翠红三人阻拦法院执行公务,夺走执行人员的工作证件,高声辱骂法院执行人员,撕破执行人员的衣服,殴打执行人员,先后以躺在警车前、手拉保险杠等方式阻挠法院警车离开对受伤执行法官进行救治,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围堵法院执行人员,损伤法院警车。孟津县法院院长、副院长、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及法院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三被告人仍百般刁难。经过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直至5月26日凌晨2时许,法院工作人员才在公安民警及村干部的配合下返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宗民、丁翠红、徐利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均构成妨害公务罪,系共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