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烟草局3稽查人员无证件搜查被定罪
2006-09-22 16:29:41
     中国法院网讯 (张玉成)  三名烟草专卖局的稽查人员在无合法搜查证的情况下,三次到村民的家里搜查。日前,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宋某、赵某犯非法搜查罪,免予刑事处罚。

  吴某、宋某、赵某三人系山东省齐河县烟草专卖局稽查队工作人员。2006年6月3日,宋某接到本县宣章屯镇某村民家藏有假烟的举报,向分管局长汇报后,三被告人在无合法搜查资格和证件的情况下,以查假烟为由,三次搜查该村民家,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在第三次搜查时,在该村民家搜出近400条假烟。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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