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与渔业队冲突 11名出警队员被搜身
强行搜身的老农民以非法搜查罪被判刑
2006-01-16 09:35:15
     中国法院网讯 (邹旭 李树霞)  面对到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人员,情绪激动的邬存兆不但不听从民警的安排,反而以找出有纹身的打手为由将十一名巡防队员的上衣逐一掀开查看。1月16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邬存兆犯非法搜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年近六十的邬存兆是山东省莒南县相邸镇邬家岳河村农民。2005年8月10日下午,相邸水库渔业队在邬家岳河村附近水域制止捕鱼时,与相邸镇邬家岳河村部分村民发生冲突,致使渔业队的两台汽车被掀翻砸坏。

  15时30分,莒南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示,安排巡警大队队长徐某带领十一名巡防队员前往邬家岳河村处置情况。警车到达现场后,部分情绪激动的村民不听从出勤民警的劝告,以警车上有打手为由,欲掀翻警车,并将警车的玻璃打碎。邬存兆以找出有纹身的打手为由,提出对出警队员进行搜身。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前往出警的十余名巡防队员被迫被邬存兆逐一掀开上衣进行查看。直到次日凌晨3时许,在县公安局及相邸党委政府领导前往做说服工作的情况下,出警巡防队员才得以撤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邬存兆无视国法,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非法搜查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