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世界杯空气不得 “月球村”状告工商
2006-09-14 12:46:38
     中国法院网讯 (凌辉)  近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月球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行政违法案,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未批准其公司申请出售世界杯空气的行政行为违法。

  原告诉称,月球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正式登记注册成立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技术推广、销售工美艺术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原告在得知德国一家公司拟在世界杯期间销售“世界杯空气”后,设法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之后,各大报刊对该产品予以肯定和赞美,对原告拟代理销售的行为大量报道。

  2006年6月12日,原告到被告处递交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被告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在世界杯进程过半的2006年6月26日,原告公司得到了被告出具的《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在世界杯结束前两天,原告公司得到了被告出具的《登记驳回通知书》。原告认为,被告朝阳工商分局的审核批准程序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严重违法,侵害了原告公司的正当权益,使原告失去了四年一次的商机,使球迷失去了在世界杯期间闻到来自德国浓郁的草地清香的机会,故请求我院判决被告行为违法。

  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