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
2006-07-31 09:39:18
     中国法院网讯 (范世林)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7月2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正式挂牌成立。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臻为太原铁路中院授印。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太原铁路局有关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2005年3月18日,铁道部实行路局直管站段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太原铁路局。新成立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承担着太原铁路局管辖的石太、京原等9条干线和西山、太古岚等10条支线、线路总长7078.7公里的案件审判任务;太原、大同、临汾三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太原铁路公安局侦察、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起诉的、本院直接管辖的一审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本院管辖的、上级法院指定的、及其他法院委托执行案件的重要任务。接受太原铁路局党委的领导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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