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出毒素预防过敏? 伊利酸奶多重功能被指欺诈
2006-07-27 14:15:23
中国法院网讯 (李思) 购买了伊利酸奶的李先生认为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诸多功能涉嫌欺诈,于是将酸奶的销售商以及酸奶的生产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双倍返还货款10.6元。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李先生诉称,原告于7月14日在第一被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双井店处购买了由第二被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利芒果黄桃酸牛奶1盒,单价5.3元。购买后,原告发现在该产品的包装盒上印有“平衡和改善胃肠功能”、“增强人体自身免疫能力”、“排出毒素”、“预防龋齿”、“预防和帮助治疗腹泻”、“预防过敏”等广告宣传。后原告经咨询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72号令《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作为普通食品的伊利酸牛奶是不得宣传任何保健功效和使用医疗用语的。
原告认为,二被告的生产、销售行为对原告构成了事实上的欺诈,故起诉要求双倍返还货款。
原告李先生诉称,原告于7月14日在第一被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双井店处购买了由第二被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利芒果黄桃酸牛奶1盒,单价5.3元。购买后,原告发现在该产品的包装盒上印有“平衡和改善胃肠功能”、“增强人体自身免疫能力”、“排出毒素”、“预防龋齿”、“预防和帮助治疗腹泻”、“预防过敏”等广告宣传。后原告经咨询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72号令《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作为普通食品的伊利酸牛奶是不得宣传任何保健功效和使用医疗用语的。
原告认为,二被告的生产、销售行为对原告构成了事实上的欺诈,故起诉要求双倍返还货款。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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