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瑟失和怨人挑拨 女婿驾车撞死岳父被判死缓
2006-07-14 14:01:09
     中国法院网讯 (高志海 黄小明)  37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杜力新,因对岳父产生不满,竟酒后驾车将岳父撞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杜力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25.8万余元。

  1987年5月,杜力新曾因殴打他人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婚后,因他经常酒后殴打妻子,于是其妻便时常回娘家住,并向杜力新提出离婚。为表示自己不再醉酒闹事的决心,杜力新也曾向妻子写过保证书。但他认为妻子会提出离婚,是因为岳父芦某挑拨的。为此,杜力新对岳父产生不满。 2005年10月3日16时许,杜力新到岳父家接再次离家的妻子与孩子时,酒后驾车两次故意撞击正在楼下晾晒玉米的岳父的身体,造成其岳父死亡。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杜力新多年驾车,明知驾车撞人会造成被撞人死亡的后果,仍驾驶制动合格的车辆,先后两次撞击被害人,致被害人当场死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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