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人有情 四方捐助化积案
2006-06-26 15:05:55
     中国法院网讯 (仲为军 吴中玉 韩宁)  申请执行人手捧3万余元执行款,泪流满面;被执行人紧握法官的手,连声感谢。这是在2006年6月25日下午,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出现的感人一幕,原告和被告一起感谢法官,感谢人民法院的人性化执行,真是法不容情人有情。

  1995年3月,段某拉着装有十多米白杨树干的人力板车,将五岁女童小洁的头部挤在电杆和树干中间,致其左额骨粉碎性骨折,左右眼骨肌折,下颚骨骨折,视神经受到严重损伤,伤残程度为九级。

  1997年12月,睢宁法院作出判决,责令段某赔偿小洁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生活补助费等合计人民币3.2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因段某没有自觉履行赔偿义务,小洁于1998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令人想不到的是,被执行人段某家徒四壁,每天靠拉板车挣10元工钱的,上有七十老母,下有三个年幼的孩子,每天靠拉板车挣的钱养家糊口,数万元的赔偿费对其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尽管法院多次对其采取拘留、搜查等措施,均因其履行能力太差,此案一直没有任何进展。

  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睢宁法院执行局将该案列入了重点执行对象。执行法官先把被执行人带到申请人家中,看到病中的小洁由于家中没有能力负担医药费,治疗过程断断续续,如果不及时治疗将可能导致失明。在做通段某的思想工作后,法官再次耐心地做起了被执行人亲友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精诚所致、金石为开,段某的亲属朋友听说了事情的原由后,为了挽救孩子受伤的眼睛,他们最终凑了2.9万元,还差执行款3000元。

  执行局法官看到执行双方的境遇,完全执行确实很难,经承办人倡议,由执行干警集体捐款。22名执行干警思想统一,很快凑足3000元。当执行法官把钱送到小洁母亲的手中,并嘱咐一定要好好治疗小洁的眼睛的时候,这位朴实的农村妇女感动的哭了。

  据悉,今年以来,睢宁法院“人性化”执行在清理执积案过程中得到了切实的贯彻和落实,结合该院的“百日执行竞赛”等活动的开展,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良好,1至6月,共执结535件案件,完全执结率达同比上升7.75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上升了20.94个百分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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