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863名村民联名状告村委会违法发包
2006-05-08 14:21:49
     中国法院网讯 (彭箭 王卫国)  5月8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863名村民联名状告村委会,要求撤销村委会与第三人陈某等人签订的山场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

  863名村民诉称,2001年10月27日,住歧村委会在没有经过村民大会决议的情况下,将该村集体所有的长坑里山场发包给第三人陈某等人经营,且村委会领导与投标者有串通的嫌疑,致使山场以15万元的低价发包给第三人经营20年,严重侵犯了村民集体的利益。为此,原告请求法院撤销村委会与第三人签订的山场承包合同。

  第三人陈某等人辩称,2001年6月,村委会就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并决议以25万元的起始价将长坑里山场发包给本村村民经营15年,但因承包费过高无人投标,为此村委会两次降低承包费至15万元,并将经营期限延长至20年,这是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的,且第三人是按招投标的程序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请法院依法保护第三人的承包经营权。

  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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