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场翻译判决书说服韩国当事人
2006-04-26 16:18:19
     中国法院网讯 (汉涛)  近日,经过执行法官五天多的交涉,山东省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件涉及外国当事人的信用证合同纠纷。一起本来可能导致对抗的案件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而宣告执行完毕,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损失三十万美元。

  此前,该院受理了烟台某食品公司申请执行韩国某银行株式会社信用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迅速赶往被执行人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之一的韩国某银行北京分行。

  在交涉过程中,由于该行领导人为韩国人,对中国法律不熟悉,不能正确理解判决内容和判决理由,因而情绪非常激动,冲突一触即发。执行法官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当即将相关判决和执行法律文书翻译成英文,并耐心向他们解释了中国法律有关涉外执行的法律规定,督促他们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向其讲明不自动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交流,韩方人员很快理解了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打消了疑虑,自动履行了判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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