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住进医院时,病历本职业一栏写的是无职业,家住南宁新竹路。谁能想到,这个多次被医院催交住院费用,住在普通病房里,没有鲜花,没有探望人群的危重病人,就是手里掌管着2600多万元法院审判大楼建设工程款以及每年几百万元诉讼经费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森。
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他踏实、认真、诚挚的工作作风让干警折服,大家都亲切地称呼这位年轻的副院长为小李副……
如果把市场经济比做汹涌澎湃的大海,那么,李红森就是大海里一株翠绿的红树。吃的是涩涩的海水,吐的却是清清的叶绿,没有惊心动魄的场面,没有如歌如泣的情节,他平平凡凡的故事却凝注了一位法官的赤诚。
红树林之所以在风吹浪打中依然屹立海面,成为美丽的一景,源于它的根已经深深地扎在泥土里,与大海融为一体。法官们赢得港城人民的信赖,也源于他们能够立足于这片热土奉献出赤诚的爱。
——引自李红森《海边的“红树林”》
■爱岗敬业 恪尽职守
防城港建市之初,李红森从原南宁地区中级法院选调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2年来,他将自己的一片赤诚奉献给了防城港市的审判事业,无论是从事研究工作还是审判工作,都能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通一行。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一个具有极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精通法律、熟悉审判的法官,才能赢得较高的威望。
任经济审判庭(现改为民二庭)庭长之前,李红森基本上都是从事法律理论研究工作。1998年10月,调整到经济庭以后,为尽快熟悉办案程序,他跑到档案室借回大量案宗,每天晚上都在办公室里反复研究,学习别人的办案方法、办案技巧,几个月下来,他研究了100多个案例;每次出差他都买回很多法律书籍,一有空闲就看书;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李红森还参加了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刻苦的学习使李红森的审判业务提高很快,开始大家还有点怀疑,从事理论研究转行的他判案到底行不行,结果发现他对法律问题分析看得十分到位,对法理精神的理解也很透彻。
与李红森共事多年的立案庭庭长黄文星和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说,李红森签发案件判决书,从不简单听取案件汇报,一定要亲自翻阅案卷,对合议庭认定的每一项事实,他要看到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对合议庭作出的判决和处理,他要求提供法律依据;对有疑问的地方,他还要详细询问合议庭各位法官。对裁判文书的写作,从格式、结构、用语、标点、事实、证据、判决、说理等各方面都严格把关。
2003年10月,在审判监督庭当审判员的冯建平接到一起再审案件。原审原告冯某1998年5月在南宁乘坐市汽车运输公司的大客车回防城港,途中大客车与北海市华联大酒店借给北海华联玻璃钢工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小轿车(由刘某驾驶)相撞,造成原告脊柱损伤致截瘫,原审判决北海华联玻璃钢工业有限公司和大客车的法定车主各赔付原告60%、40%的款项,其中北海华联玻璃钢工业有限公司赔付的部分除刘某承担了一部分以外,其余由北海市华联大酒店垫付;被告大客车的承包经营者周某对被告市汽车运输公司偿给原告的款项负连带责任。然而赔偿迟迟没有落实。原告对原审判决不服,于是向中院提出了再审申请。请求市汽车运输公司及刘某等共同赔偿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并互负连带责任。当时,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对于这个案件怎么判,大家看法不一。冯建平和李红森谈起这个案子,想听听他的观点。李红森思考片刻后说:“如果从维护受伤乘客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另一方车主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冯建平听了觉得他分析得很有道理,于是采纳了他的观点,再审判决变更原审判决为“被告周某对被告市汽车运输公司偿给原告的款项负连带责任”、“市汽车运输公司、北海华联玻璃钢工业有限公司、周某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这次判决后,几方被告很快作了赔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判决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出来了: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冯建平感慨地说:“李红森对法律精神的理解走在了司法解释的前面。”
2004年下半年,原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曾任东兴市市委书记)刘德新受贿案、原东兴市市长李桂东受贿案先后起诉到市中级法院。李红森和刑事庭的两位同志一起组成合议庭,认真研究案情。作为审判长的李红森,娴熟的审判技巧、庭审驾驭能力,简洁、精练、准确的法律用语,语调、语速的控制让每一位旁听者记忆深刻。市中级法院一位资深审委委员评价说,“没有一句废话,甚至没有一个不必要的连接词和口语”。
2002年4月,刚被任命为副院长的李红森根据党组安排,分管刑事审判第一、第二庭、立案庭、办公室、法警支队等部门。李红森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分管的部门也要求严格。黄瑜蓉法官回忆说:在刑庭工作的时候,每年总结工作时,李红森就指导我们结合当年刑事审判的热点、全区法院该项业务的薄弱点、我们的优势确定我们新一年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突破点,要求我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计划。如2002年,我们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突破点是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改革,2003年的工作重点是规范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案件的取保候审工作;2004年是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5年是应市公安局的要求,给我市公安干警授课,共同提高我市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走进社区服务,共建平安社区,预防违法犯罪等。为了完成工作计划,实现工作目标,李红森抓得严,过问多,督促紧,指导到位,使我们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法警支队政委梁绍明也深有同感。建市初期,我市法警队伍建设相对滞后。2002年,李红森要求两级法警队伍实行“双重领导、归队管理”的模式加强建设,面貌很快改变,接着李红森又抓封闭式集训,使法警队伍从心理素质到文化层次、队伍结构、技术技能都上了一个台阶。2004年底,我市法警队伍建设通过了自治区高院的达标验收,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单位;2005年,市法警支队在全区法警集训考核中获得了团体第一名。
担任中院副院长后,李红森所分管的刑事审判庭、法警支队、办公室、立案庭多次获得市中级法院“双文明”目标管理一等奖,院办公室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防城港市两级法院五个立案庭均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文明窗口”。
1999年和2000年,李红森连续两年被市中院政治部推荐参加市人大常委会评选的防城港市优秀法官,两次都榜上有名。2001年,在推荐优秀法官的民主测评中,李红森的得票数又是第一。但李红森总是以种种理由要求推荐其他同志,坚决不让推荐自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韦启章说:“市人大去年在对市人大任命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民主评议中,市中院有25人参加谈话,其中有19人认为李红森的工作优秀。对他的评价相当高。”
在防城港500多公里长的海岸线上,绵延叠翠一簇簇迷人的植物。它们,就是被称为“海底森林”的红树林。它们每天泡在又咸又涩的海水里,任凭风吹浪打,依然屹立在海面上促淤阻浪。海水,因为它们的存在得到净化;国土,因为它们的固守得到护持……
——引自李红森《海边的“红树林”》
■一身正气 两袖清风
李红森生前的工作笔记有这样的文字:法官穿着威严的审判服,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秉持生死予夺的审判大权,总感觉法官的职业很威严。然而法官的威严到底从何而来,该如何认识?——法官的威严首先应来自自身之廉,一个办案公正、清正廉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法官无形之中就给人以威严的感觉,人们对法官的敬佩之心就会油然而生。
李红森就像迎风屹立在北部湾畔的一株红树,任凭风吹浪打,依然屹立。金钱诱惑,并没有令他褪色变质。尽管他手中的权力不断的增大,也没有改变他谦虚谨慎的为人态度。他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了“红树林”的丰富内涵。防城港法院法官队伍因为有像他这样的法官而得到净化,法律的尊严因为有像他这样的法官固守而得到护持……
1999年开春,时任经济庭庭长的李红森与另一名法官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续冻一笔款项。初春的北方天寒地冻,路途遥远。申请方觉得过意不去,执意要派人陪同前往,负责法官所有食、宿、行的费用。“没有必要。最高法院有明确规定,法官不能与当事人‘三同’。加上院里出差食宿都有补助。”李红森回绝了当事人的一番好意。李红森和另一名法官乘火车硬座颠簸了30多个小时到达石家庄。他们迅速办理续冻手续后,没敢多停留,又马不停蹄地踏上开往成都的火车,送达另外一个案件的开庭传票。成都某油脂公司负责人看到审判长亲自送达传票,表示一定要安排好两名法官的食宿。李红森说已经在宾馆住下,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好意。待油脂公司将李红森二人送回住地时才发现,他们住的“宾馆”竟是一家地处偏僻、再简陋不过的小旅店。公司经理看到这一幕十分感动,从皮包里拿出两个大信封硬塞到李红森的手里:“官司在广西,我们离得远,请庭长多多关照了。”“这是干什么?判案不是靠这个!”李红森把“信封”挡了回去。
2001年的一个中午,冯建平法官刚进机关饭堂,李红森便把他叫住,说要请他吃饭,到了饭店后冯建平才知道原来是李红森的几个朋友因为案件的事情找他。午餐快结束的时候,李红森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钞票塞到冯建平手里,要他去结账。他那几个朋友看见后再也不好意思提案件的事了。
2004年以后李红森开始分管基建、财务工作,一些单位、企业、公司、老板总想约他出来吃饭请他帮办事,但李红森总是以没空的理由推辞,但到吃饭时大家却发现他在机关饭堂里。饭堂的师傅说:小李副在饭堂的就餐率是全院最高的。
当了副院长之后,单位要给他配一台新车,但李红森坚持使用原来的旧车。去年8月份,院里为解决办案用车不足,购置了3辆新车,院领导再次劝他换一台新车用,还是被他婉言拒绝了。
中级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阮成军说:“这么多年来,监察室从来没有收到过有关李红森的任何举报和投诉。”
3月27日,李红森的妻子和同事在清理他的办公室时,发现了一叠厚厚的发票:有机票、车辆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汽油费、汽车修理费、住宿费、餐费、办公用品费等,从日期上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是在他担任中院副院长后的,包括他2002年4月份去海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培训班和2005年5月份去北京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高级法官资格培训的有关票据,还有法院定点接待饭店的餐饮发票等,票面金额近万元。这些票据大多是公务开支产生的,李红森却不拿去报账。
中级法院办公室负责网络中心建设的王盘明说:“包括自己在内,有些人不理解李红森的行为,怀疑他是在装样子,想当大官。”2005年李红森接管法院审判大楼工程时,施工进展比较缓慢,经调查是施工队伍的问题,他立即报请院党组同意,一下子就把原来的施工队给换了,有人就议论他这是想背地捞钱,实际证明并非如此。“直到他病重病危,才知道他家的经济状况很一般。”由于院里经费有限,没有钱买网络服务器,李红森今年春节前例外地在他家接待了办公室的几个同志,帮助出谋划策向自治区高院借一个价值50万元的网络服务器。“想象中一个法院副院长的家一定装修得很高档,但我们看不到什么像样的家具,装修也很简单,只是粉刷了墙壁、铺了地板砖。小李副对我们说:他喜欢清静的环境!”李红森临终前两天,我们在医院看到和听到的,更让我们感到震惊,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在生命最危急的时刻住的依然是条件一般的普通病房。
王盘明说,“我为自己曾怀疑他的人格而感到羞愧和内疚。回来的路上,我和同事们都禁不住失声痛哭。我是流着眼泪敲打了题为《一个交不起医药费的中级法院副院长》的帖子(后改为《没有鲜花的病床》),并于17日晚上以lada2的网名发到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防城港论坛上。”王盘明告诉记者:对这样一个好人,这样一个好领导,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情。
一位作家说,红树林的心胸最为宽阔,它总是默默无闻地奉献,而从不企求什么。
的确,红树林的世界,既是鸟儿生息的“天堂”,又是鱼虾繁衍后代的“天然渔礁”;海洋视其为“氧吧”,沙土附其作“筋骨”。或许,这正是红树林最美丽之所在。
我们的法官莫不如此。
——引自李红森《海边的“红树林”》
■鞠躬尽瘁 死而后已
“小李副的病是累出来的!”当李红森病危的消息在全院传开,大家都深有感触地说。
李红森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值夜班的同事经常看到李红森办公室的灯亮到深夜。原办公室副主任凌旭芳说:“刑事审判庭、立案庭的法律文书和法院的信息、简报等公文都是由李红森签发,因为他白天要么开会、要么下乡调研,很少能坐在办公室,所以基本是利用晚上时间来完成的。我是搞文秘的,经常加班,每当我加班时,都发现他在加班。”刑一庭审判员潘春秀说:由于李红森白天经常不在办公室,我们都是在下午下班前将需要签发的法律文书通过办公室放到李红森的办公室,第二天一大早他就签发好送回来。而签发好的文书,就连细小的标点符号错误也都进行了修改。
知夫莫若妻,李红森的妻子知道他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好,患有高血压,为了不让他加班熬夜,经常晚上打电话到他办公室催他回宿舍休息。有一次已经是深夜2点多钟,他妻子“查岗”发现他还在办公室里加班,于是从南宁打的到防城港,闯到办公室把他拖回了宿舍。
去年国庆节期间,李红森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医院检查,被确诊患有肝癌。为了不让别人替他担心,除了他的父亲、他的爱人和两个弟弟以外,他不让告诉其他人,包括他的母亲。为了对亲人朋友隐瞒自己的病情,他住院的时候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在病历本职业一栏写的是无职业。
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及许多热心的干警多次打电话向他了解病情,李红森也总是说,没什么大病,就是血压有点高,吃点药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了。市中级法院有规定,对患病的干部职工,单位由政治部组织慰问。当该院政治部向李红森提出来时,都被他婉言谢绝了。春节前,政治部的同志想给他一个突然袭击,先到了南宁以后才给他打电话,提出要去看望他,可还是被他谢绝了。李红森告诉同事说,春节后就可以回去上班了。直到逝世前五天,也就是3月14日中午,李红森肝脏出现大出血,医院发出了第二次病危通知书,李红森的妻子才瞒着他打电话把他的病情告诉了市中级法院院长。
“红森一直不想让大家知道他的病情,他怕别人来看他影响工作,他怕大家破费,更不想给组织添麻烦。”李红森的妻子哭着向我们解释。
在住院治疗期间,李红森一直没有放下手上的工作,经常用手机联系过问自己分管的工作。直到病逝前十几天,还关心过问法院审判大楼的建设,那良、大录法庭的建设工作……
今年大年初一上午,民三庭庭长郭传亿接到李红森打来的电话,大家互相拜年后,李红森便询问某破产案的进展情况:因为这个案件牵扯到市政府一个引资项目的进驻问题,李红森要求郭传亿尽快做好财产评估和委托拍卖工作,争取早日结案,末了还叮嘱一定要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等问题。
李红森接管新建的市中级法院审判大楼的建设工作后,为解决该工程的资金,去年8月李红森还亲自上北京,找国家发改委,争取到了第二期国债300万元。临终前一天(即3月17日),负责基建的司法行政科科长胡定焕到医院看望李红森,李红森立即询问中院审判大楼近来的建设情况,还一再叮嘱胡定焕一定配合院长要尽力争取,尽快落实干部职工的住宅用地,他说这是他心里最大的心事。
3月14日,李红森感觉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向组织和家属交待:自己死后不要搞告别仪式,尸体火化,骨灰送回老家,撒在后山的松树林下;由于得病,身体大部分器官已损坏,只有眼角膜是好的,愿意捐献出来。李红森特意交待妻子:不能接受任何礼金和礼物,当场拒绝不了的,要一一登记清楚,过后一定要如数退还……
2006年3月18日,李红森悄然离开了人世,年仅41岁。按照李红森生前的意愿,法院与其家属商量,3月20日上午在南宁市殡仪馆遗体告别厅举行了一个小型的遗体告别仪式。原计划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然而,闻讯从防城港、崇左、北海、南宁自发赶来的领导、同事、同学和朋友挤满了大厅,大家只为再看他一眼,送他最后一程。而在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防城港论坛和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上,网民自发纪念李红森的帖子和文章,连日来引来两万多名网民浏览,上千网民跟帖或发文致哀,以这种特别的方式悼念这位法官。
“做个好人心在身安魂梦稳,行些善事天知地鉴鬼神钦。”这是李红森发给好友的一则短信,这也是李红森为人处事的座右铭,更是李红森一生的追求和真实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