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寸普通彩电上已落满灰尘
- 1996年朋友送的小公文包,李红森一直保留着
- 李红森书架上的书籍及读书俱乐部会员证
- 李红森还没来得及领取的稿费通知单
3月18日,年仅41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森同志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不幸去世。3月27、28日,我们法院政治部、办公室同志陪同其妻子(注:李红森夫妇两地分居,爱人在南宁市工作)清理他的办公室和住处。大家发现,从他的办公室到宿舍,他最富有的是书籍。
■一叠厚厚的发票
在李红森办公桌的第二个抽屉,清理出来的是学习、工作笔记本30多本和一叠发票和一叠没领的稿费通知单。有机票、机场建设费、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车辆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汽油费、汽车修理费、轮胎费、住宿费、驾驶员年审费、矿泉水、办公用品、餐费等。我们粗略统计了一下,有近万元。从日期上可以看出,绝大部份是在他担任中院副院长后的,包括他2004年4月份去海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培训班和2005年5月份去北京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高级法官资格培训的发票,还有法院定点接待饭店和我市乡镇的餐饮发票。按规定,这些发票绝大部分是可以报销的。李红森的爱人看到这些发票后说:“我在家也发现有不少,都烧了”。她还说:李红森的工资存折交给她管,她只从中取过200元,但他的工资存折的余额却是空的,难怪!
作为一个中级法院副院长,分管财务也有两年时间了,竟有这么多发票没报销,让大家都没想到。
■一个电蚊拍
在李红森办公室里,大家还发现一个电蚊拍,这是他晚上加班时,用来对付蚊子的武器,上面沾有很多蚊子的尸体。
■一个小“傻瓜”相机
在他最近使用的文件袋里,大家找到一台“小迷尔”傻瓜相机。据他爱人说:“这是他一直在使用的相机,他去北京学习用的就是这台相机,他回来后是我帮他冲的胶卷”。
■一张草席
在他的办公室里,我们还发现了一张印有很多汗渍的草席、一个凉席枕头,据我们所知,这是他用来在办公室休息的卧具。
■一台豆浆机和一罐黄豆
在李红森副院长办公室的消毒柜里,我们发现了一台多功能(即可打浆又可煮食)豆浆机、一罐黄豆、一罐绿豆。他有时加班饿了,就用这台豆浆机来打豆浆和煮豆浆充饥。
■一个小公文包
在李红森办公室的柜子里,我们还发现了一个装着2005年在外地召开的某业务会议资料的手提包。里面除了资料外,还有一个黑色皮质小公文包。“那是我1996年送给李红森的,当时是农业银行送给我们的纪念品,由于是男装的,我送给了他”,陪同李红森妻子前来好友一眼就认出来了,他边指着“三百六十行,有钱存银行”的字样边说。李红森的妻子告诉我们,“这个包他一直用到去年,我给他买了个新包才换下的。没想到他还留着”。
■一个高度透明的家
虽然知道李红森副院长生活简朴,看到他的住处我们还是有些意外。“从没有见过这么简陋的领导干部住处”,随行记者感叹道。
李红森副院长的宿舍位于防城港市某公务员小区,紧靠大海。建于1995年,他于1997入住。近75平方米的房子,除2003年新铺的瓷砖地板外,没有任何装修,客厅上也没有安装窗帘。打开绿色的铁门,我发现那是我们市干部家中的杂物房通常安装的铁门,价值约200元。
李红森的住处很整齐,只有地上集着的厚厚的灰尘告诉我们,这里已有好几个月没有住人了。
数数李红森的“家产”,记录如下:
大厅:1999年购买的21寸普通长虹彩电一台,80公分的矮柜一个(用于放置电视机),沙滩塑料椅三张,旧藤椅两张,60公分的压缩板圆形饭桌一张(兼做茶几),四脚四方木板凳两张(椐同行的同事玉才文说,这些家具是李红森的一个朋友离开防城港市时留给李红森的)。
卧室:双人床一张,春兰空调一台、挂衣架一个。李红森的妻子说,双人床和春兰空调都是2005年7月份她买的(有发票证实),当时李红森还不太同意呢。
小房:一米宽的小床一张,衣柜一个(基本上是法官制服),手提皮箱一个(装的是家庭信件和他本人的荣誉证书)。李红森的妻子介绍说,手提皮箱是她1990年参加单位文艺汇演的奖品,李红森1993年来防城港时带来了。
书房:书柜两个(一个装满各种各样的法律书,一本金太阳读书俱乐部会员手册和金太阳读书俱乐部借书证特别醒目),旧书桌一张,台灯一个。
厨房:小小神童洗衣机一台,万和5升热水器一台,煤气罐一个,煤气炉一台,电磁炉一台,锅碗瓢盆若干,大号药罐一个。
我们从他的房产证上看到,该房产已于2004年抵押给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80000元。
除此以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从他的办公室到宿舍,他最富有的是书籍。
作者来自: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