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森:生活上低要求,工作上高标准
——李红森生前笔记摘抄
2006-03-28 15:22: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琼
 

    3月18日,年仅41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森在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不幸去世。3月28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事们在清理李红森副院长留下的笔记本时,发现了他生前写的一些心得,从中我们看到了李红森个人的行为指南、做人准则,更看到了李红森大公无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高尚情操。

李红森的做人信念:


富者有礼高质
贫者有礼免辱
父子有礼慈孝
兄弟有礼和睦
夫妻有礼情长
朋友有礼义笃
社会有礼祥和

李红森的法官理念:


    法官穿着威严的审判服,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秉持生死予夺的审判大权,总感觉法官的职业很威严,法官的威严是从何而来,该如何认识?法官的威严首先来自自身之廉,一个办案公正、清正廉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法官无形之中就给人以威严的感觉,人们对法官的敬佩之心就会油然而生;其次来自执法水平的高低,一个有极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精通法律、熟悉审判的法官,就容易赢得较高的威望;再次来自平时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个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仪表端庄、服装整洁的法官,常使人感到敬服,给人以威严之感。

李红森的人生准则:

理想远大,政治坚定,原则性强,具有统揽全局的能力;
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加强修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
吃透上情,了解下情,善抓机遇,具有宏观决策能力;
胸怀宽阔,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公道正派,任人为贤,求才若渴,具有知人善任的能力;
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关心群众,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为政清廉,严于律己,艰苦奋斗,具有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

李红森的艰苦奋斗观:


    艰苦奋斗作为一种精神,应该长期坚持,但艰苦奋斗的内容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要求,不是一提艰苦奋斗,就是要穿补丁衣服,吃米糠。生活上低要求,工作上高标准,这就是新时期的新要求。艰苦奋斗目的在于发展,发展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群众的利益,有限的资金要放在发展上。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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