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转走档案 海淀人才服务中心被诉不作为
2006-04-06 11:26:33
     中国法院网讯 (刘艳新)  3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孙先生起诉被告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此案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起状告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行政诉讼案。

  原告孙先生诉称,原告的户口及档案存放于被告处,服务处所为“北京中西华环新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称中西华环公司)。2004年1月17日,中西华环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2005年间,原告孙先生多次向被告申请将原告的户口及档案等手续从中西华环公司转出,并将中西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告知被告,但被告仍以需原单位同意等种种理由拒绝办理。

  原告认为,中西华环公司已被工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不再具备完全的法人资格,原告的户口及档案等人身性文件应无条件从中西华环转出。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为原告办理户口及档案转移手续的法定职责。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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