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院长张亮凡
2006-04-04 15:58: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广西宾阳县法院法官代表 蒙兵
  • 张亮凡深入基层法庭指导工作
  • 张亮凡
 

    编者按:面对熊熊燃烧的大火,原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亮凡不顾病痛,与山林火灾展开殊死搏斗……他累倒了,再也站不起来。2005年2月19日,南宁人民会堂座无虚席,一个响亮的名字被无数次传诵,一个个事迹让人感动不已……在张亮凡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同事、亲人、群众代表、记者讲述了他们了眼中的张亮凡……

    我是宾阳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今天,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忍着悲痛的热泪,向大家介绍一位长期工作在审判战线的人民法官。这位好法官,长期带病坚持工作,2003年的一个秋夜,他带领法院干警与一场特大山林火灾殊死搏斗,回来之后又连续工作,导致病情加重,最后,不幸英年早逝。

    他就是“优秀人民法院院长”、“优秀共产党员”,我们宾阳法院的副院长张亮凡……

    是的,张副院长走了,已经永远地离我们而去,但每当踏进办公室,他那慈祥的面容总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想起他与我们不分彼此、朝夕相处的点点滴滴……。下面,就请大家跟我一起,用我们的心灵去感受、去聆听一个优秀人民法院院长的生命旋律吧……

    张亮凡同志出生在宾阳县武陵镇新塘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80年10月他从原南宁地区农机学校毕业,分配到宾阳县农机局工作;1981年2月到武陵镇农机站任技术员,1984年调入法院工作。从穿上庄严凝重的法官服起,张亮凡同志就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中,于1990年4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这20年里,他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武陵人民法庭庭长、宾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武陵法庭是他工作时间最长的单位之一,在法庭辖区,山多路又险,工作环境十分艰苦,但张亮凡从不埋怨,一干就是10年。为了方便群众,他经常带着法官驻扎边远山村,巡回就地办案。一去就是十天半月。在山里风餐露宿,饥一餐饱一顿,久而久之,他的身体就落下了胃溃疡这一病根。1995年的夏天,张亮凡带上3名法官到古辣镇稔竹巡回办案。短短的七天时间,他翻越了十几座山,步行了100多里路,走遍龙母、四季等八九个自然村落,一家一户,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离婚案、邻里纠纷案、借款纠纷案……一件件迎刃而解。在这七天时间里,他平均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办案40多起。而这几天,张亮凡每天都是用手捂着肚子熬过来的。在回来的路上,因疲劳过度,胃溃疡发作,他一头栽倒在车里。同事们及时把他送到了医院。但他在醒来时说的第一句话竟是“不要告诉院领导和我的家人,我不会有什么事的。”

    他就这样,心里总是装着别人,唯独没有他自己,兢兢业业地工作着。当上副院长之后,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但他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白天他除了应付日常的行政事务工作外,大部分时间都是到分管的业务庭和基层法庭调研,他还经常与干警一起接待当事人,与法官组成合议庭一起办案。到了晚上,本该歇一歇了,但为了工作他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长年累月,他的身体越来越差,2002年4月,他再一次累倒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这一次,我们都为他的身体担忧,院领导和同志们都劝他到医院作一个全面检查。但张副却说:“你们不用担心,我自己的身体我最清楚。就是胃病而已,习惯了,不碍事。” 2003年11月7日,张副从甘棠镇救火回来已是凌晨四点,院长宣布:“上午休息不上班。”可是没到八点,张副又来到办公室,为了处理一个案件,他一直忙到晚上。回到家后,他饭也没吃就躺到床上,用手紧紧地压着肚子。妻子劝他去医院他不肯。凌晨三点,强烈的剧痛使他直冒虚汗,妻子看到他难受的样子赶忙叫人一同把他送去医院。第二天,医生见他病情加重,提出要对他的身体作全面检查。可他强作轻松地说:“没事,可能就是前天到甘棠救火太累。”医生坚决给他作检查,结果令人心碎:肝硬化腹水。随后,他被转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专门治疗。而这时,张亮凡还乐观地对前来探望的院领导表示病情一有好转,就回去上班。

    是啊!张副院长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所热爱的审判事业。为办好每一件案件,张副还非常注重对法律业务的学习。在我们法院,人人都知道张副爱买法律书、爱看法律书、爱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直到去世前三个月,他还借出差的机会买了一套《司法考试用书》。他对一起出差的同事磨礼义说“我虽然不用考试了,但这书里有许多案例值得我们学习研究。” 书看多了,很多法律条文他都能背得出来。至今,我仍然清楚记得2000年有一次我院审委会讨论一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当时我们只知道案件该怎样处理,却记不起说不出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法理作为论据,我们正在懊恼自己准备不足的时候,张副却把这些法律条文和法理娓娓道来。最令我们干警佩服的是,张副不读“死书”,他始终理论联系实际,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到具体工作中。近年来,他先后撰写了《当事人舍上诉取再审的原因及对策》、《在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关于〈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情况》等十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其中有两篇获得2003年度全区法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优秀成果三等奖,一篇获得2001年度南宁地区法院系统院长调研成果二等奖。院里的许多法官遇到疑难案件,想到的第一个人必是张副院长,因为与他探讨后,原本模糊的思路会变得清晰起来。许多接触过他的律师,谈到张亮凡的业务,总是赞不绝口,称他为“民事法律专家”。经张副做过工作的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武陵的一位客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被一部外地货车撞了,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在外地车主。可车上受伤的乘客不懂车主是谁,便联合起来将该客车司机告上法庭。这司机一想可冤了,责任不在我怎么要我负责呢。找人一打听,得知这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亮凡,便带着礼物主动找上门,但被张副婉言拒绝。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张副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这位司机赔偿。也就在宣判当天,张副在庭外给这位司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向他讲明判决此案的法律依据。他说:“之所以让你赔,是因为你开车搭载乘客,形成了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你不但没有将乘客送到目的地,还让乘客受了伤,他们怎么不告你?话说回来,外地车主撞了你的车,你们之间产生因交通肇事引发的赔偿纠纷,你因赔偿乘客而引起的损失可以通过起诉这位外地车主补偿回来,这是法律程序。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一句句通俗易懂的解释,让这位车主恍然大悟,也因自己误会了张副而惭愧不已。过后不久,这位车主打赢了他的官司,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黎塘水泥厂一位未满18岁的青年黄某因工作上误解,便召集几个人把同事罗某打成重伤,于是罗某将黄某告上法庭,并声称如果法庭处理不好,他一定召集亲朋好友把黄某痛打至残,以报一箭之仇。接到案件后,张副考虑到双方正是剑拔弩张之时,在法庭上情绪容易激动,不利于解决纠纷,便带了两位同志来到当事人家里,分头做他们思想工作,和他们商量解决的办法。但是罗某因为受了重伤,气愤难平,脾气也特倔,几次做工作都不肯让步。庭里一些同志都灰心了,可张副却没有放弃,之后他又多次找到罗某进行耐心的说服开导,终于使罗某打消了报复的念头。经过调解,双方重归于好。

    像这种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案件,还有许多许多。张副院长审理的700多件民事案件,70%是调解结案,判决结案的,也只有2件上诉,维持率达100%。
张副院长工作优秀、业务精通,在当事人和群众中他也有极好的口碑。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张副是一个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人民好法官。

    我还记得,那是2001年5月,我院审结的一起房地产纠纷案。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未经法院同意就擅自将法院查封的房子偷偷卖掉了。张副一听火了,“法院查封了还敢卖?法律的权威如何体现?按照法律程序,拘留经理!”该公司经理知道后,慌了,急忙找到县里一位领导,那位领导一个电话打给张副院长,言下之意,关照一下。办案同志的目光都盯在张副院长身上,他是分管的院领导,这个案件能否执行,张副说了算。“不管是谁,该执行就必须依法执行!”办案的法官吃了定心丸;公司经理没辙了,连那位领导的“保护伞”都罩不了自己,还有什么招。第二天就乖乖地把15万元执行款付清了。事后主办法官不禁感慨,要不是张副顶着,这件案子根本执行不了。

    从穿上法官服的那一天起,张亮凡就深知自己手中审判权的份量。这20年来,他办案从不吃请受礼,不管有多大的礼物,他都一律拒之门外。他曾跟我们说过,当官就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1997年,他当民庭庭长,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原告杜某想多吃点利息,通过熟人找到担任审判长的张亮凡,说:“张庭长,你想点法子把利息多判点给我,到时我们三七分成,怎么样?”听到那么市侩的语言,张亮凡忍住心中的怒火,耐心地跟他讲清关于民间借贷的有关法律法规,讲到最后,他动情地说:“希望你以后别再玷污‘法官’这两个字了,它们代表的除了法律还是法律,你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你不觉得是在贬低自己,承认自己是一个法盲吗?”听了他的一番话,原告羞得无地自容,灰溜溜地走了。

    张副院长一生过着简朴的生活。我们与他共事那么多年,没发现他穿过一件有品牌的衣服,扎过一条高档的领带。一年四季,他穿的始终是自己心爱的法官制服,问他为什么如此衷情法官制服,他说,我热爱审判事业,崇尚法官工作,每当穿上法官制服,我就精神振奋,干劲十足。平时在家里他吃惯了粗茶淡饭,极少上酒楼应酬。院里一些年轻的干警见张副平易近人,好相处,也总想邀他出去娱乐娱乐,但没有哪位干警如愿过。即使外出办案,张副照样是节俭行事,吃的是快餐,他说:“吃快餐方便,省事!”住的总是找最便宜的旅馆,他的原则是,能睡一觉,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行了。2003年6月,我们民庭的三位干警与他到重庆办案,县财政局是当事人之一,当时,县财政局领导提出吃住由财政局全包、往返坐飞机,然而被张副院长婉言谢绝了。到重庆后他们找到一家旅社,一个床位要70元钱。可张副坚决要找家便宜的。后来找了一家60元三个床位的,张副这才同意。可窄窄的三个床位怎么能睡四个人呢?随行的同志们都异口同声地说,给张副开个人单人房,可张副死活不肯,后来他叫老板拿来几块旧床板在二铺床之间搭了一个简易的硬铺,同志们不忍心让身体瘦弱的张副睡这个硬铺,都想抢这个“加位”,可张副却坐在上面盘腿而笑,说:“你们谁也别争,我铺了就是我的了。”同事们拗不过他,也只好由他去了。

    张副院长对自己的要求近乎苛刻,但对我们干警却是热情如火,温暖如春。2002年6月18日,我的同事廖汉真向办公室请假后匆匆地赶回家,在大门碰上张副院长,见廖汉真一脸惊慌样,张副忙关心地问:“小廖,有急事吗?我叫司机送你去。”廖汉真想,张副那么忙,就不要打扰他了,于是,支唔两句,就走了。心细的张副还放心不下,立即去问办公室的同志,知道是廖汉真母亲病危了,他立即带上几位同志,奔赴小廖家看望。廖汉真刚进到家门口,看见张副院长和同志们已经围坐在他母亲的床前了解病情。发现病情危急,张副二话不说,抱起廖汉真的母亲上车直奔医院抢救。看到此情此景,小廖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法警黄钢刚进法院工作时,要参加上岗培训需交纳600多元的培训费,可黄钢因父亲去世早,家庭生活困难,一下拿不出这么多培训费,正当黄钢为培训费而左右为难时,心细的张亮凡主动将刚领出来的工资送到他手里。接过张副院长的钱时,黄钢两眼流下激动的泪水。

    张副院长就是这样,二十年如一日默默地奉献。他爱工作、爱百姓,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他无怨无悔地为审判事业尽心尽责,日夜操劳,用忠诚和生命擎起神圣的天平。他的一生,没有做过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他做过的“小事、好事”不计其数,正是这些平凡的小事、好事闪亮了他短暂的一生,诠释了一名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司法为民、鞠躬尽瘁的高尚品格!

    张副院长走了,带着对审判工作的依依不舍,带着对父母、妻女的愧疚,带着未尽的事业走了,他走得如此匆忙、如此壮烈,他留给大家的不仅是工作、责任和义务……更重要的是他留下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神圣使命和宝贵的精神财富。

    张副院长去世后,组织上给予他很高的荣誉,他先后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追授为“优秀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南宁市委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追授他为“广西模范法官”并追记一等功。

    张副院长虽然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他执法为民,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不徇私情的坚强党性;舍生忘死、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艰苦朴素,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不图名利,踏实工作的优良作风,将永远激励着我们。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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