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青年婚礼上毅然离家出走
新娘诉求离婚法院缺席判决准许
2006-03-13 15:28:18
中国法院网讯 (刘秋苏) 因为突然意识到新娘不适合自己,举行婚礼的当日,江苏省丰县一男青年当起了“逃跑新郎”,上演了一幕现代“逃婚记”。新娘子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今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新娘子与新郎离婚。
现年25岁的新郎唐磊,于2005年初和女青年王晓娜相识。3月8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商定于2005年10月10日举行婚礼。接着两家人满心欢喜地筹备婚礼。可是,10月10日举行婚礼时,唐磊却突然认为王晓娜并不适合自己,遂趁众人不注意之机,于当日上午离家出走,上演了一幕现代“逃婚记”,令新娘子王晓娜及其家人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无奈的王晓娜一气之下,将一纸离婚诉状递交到法院,坚决要求与唐磊离婚。
因唐磊下落不明,法院发出开庭公告,通知唐磊于2006年3月6日上午9时应诉。开庭审理之日唐磊仍未出现,法院便对这起离婚案件缺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唐磊于举行婚礼的当日无故离家出走,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举动,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王晓娜因此感情受到严重伤害,其离婚态度坚决,故离婚之诉应予准许。因唐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遂缺席判决准予原告王晓娜与被告唐磊离婚。
现年25岁的新郎唐磊,于2005年初和女青年王晓娜相识。3月8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商定于2005年10月10日举行婚礼。接着两家人满心欢喜地筹备婚礼。可是,10月10日举行婚礼时,唐磊却突然认为王晓娜并不适合自己,遂趁众人不注意之机,于当日上午离家出走,上演了一幕现代“逃婚记”,令新娘子王晓娜及其家人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无奈的王晓娜一气之下,将一纸离婚诉状递交到法院,坚决要求与唐磊离婚。
因唐磊下落不明,法院发出开庭公告,通知唐磊于2006年3月6日上午9时应诉。开庭审理之日唐磊仍未出现,法院便对这起离婚案件缺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唐磊于举行婚礼的当日无故离家出走,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举动,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王晓娜因此感情受到严重伤害,其离婚态度坚决,故离婚之诉应予准许。因唐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遂缺席判决准予原告王晓娜与被告唐磊离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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