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要与世界接轨到让世界与我接轨
中国法官在国际法律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
2006-03-12 17:26:14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钱锋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与世界接轨”,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在某些领域这似乎意味着对国外的一切全盘接受。但是,中国司法在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在国际法律事务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强。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庭长钱锋在中国法院网与网友交流时透露,随着中国在世界的地位越来越高,中国在起草国际公约的谈判发言权也越来越大。

    钱锋介绍,近4年来,人民法院先后选派200多名法官参加国际会议,参与国际公约的修改和起草,仅他所在的民四庭的法官参加谈判的公约就有6个。每次谈判,我们的法官都根据国内国际实际,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如2005年通过的《法院协议选择公约》,在长达6年的艰难谈判中,中国法官高晓力及其他几位法官一直在参与。关于知识产权是否纳入公约的管辖,是否规定声明制度等焦点问题,他们的意见都得到采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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