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刑二庭庭长回应网上言论
腐败犯罪数额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据
腐败犯罪呈现3个特点 法院依法审理不枉不纵
2006-03-12 08:46:15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关注惩治腐败,维护经济秩序,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走进中国法院网直播间。被网友们评价为清硕肃杀、不怒自威,颇有大提刑风范的任卫华,以坦率和亲切征服了网友。
   
    任卫华介绍,2005年全国一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三类腐败犯罪案2.4万件。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1932人,包括地厅级178人、韩桂芝、田凤山等省部级高官6人。任卫华分析了目前腐败案件的三个特点:第一,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第二,“串案”和“窝案”呈上升趋势;第三,腐败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
   
    任卫华说,由于现在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又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在处刑上不同地方会有不同的判处结果,或者同样的数额在不同的地方判处了不同的结果。我们注意到网络上对此争议很多,应该说明的是,数额是体现犯罪程度的一个标志,但不是唯一的标志。法院判案既要看数额,又要兼顾数额之外的其他情节。有些网友认为,有的犯罪数额巨大却没有判死刑,必然是受到了案外因素的干扰,这是不对的。“在处理领导干部的案件中,我们没有遇到说情的。你想,国家能把这样大的干部送上法庭去治罪,会有哪一个代表国家机关的人去给他说情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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