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团表演脱衣舞 组织者被判刑罚
2006-03-09 13:56:37
中国法院网讯 (陆晓晴) 以歌舞演出的名义,在公共场所组织小姐当众进行色情表演的徐某,近日,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才23岁的徐某是江苏来沪打工人员,他在上海的两年来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生活入不敷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加入了一个演出团,徐某的任务是负责联系各地的歌舞厅,和监督小姐们的表演。
2005年10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徐某组织6名小姐到某镇的一歌舞厅内进行歌舞表演。演出前半小时,徐某接到老板电话,要求小姐在表演过程中脱光衣服,并且做出各种淫荡动作。徐某接到“指示”后,立刻向演员下达“命令”。同时,徐某还让同伙到路上宣传,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当6名小姐在舞台上作淫秽表演时,因群众举报,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今年才23岁的徐某是江苏来沪打工人员,他在上海的两年来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生活入不敷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加入了一个演出团,徐某的任务是负责联系各地的歌舞厅,和监督小姐们的表演。
2005年10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徐某组织6名小姐到某镇的一歌舞厅内进行歌舞表演。演出前半小时,徐某接到老板电话,要求小姐在表演过程中脱光衣服,并且做出各种淫荡动作。徐某接到“指示”后,立刻向演员下达“命令”。同时,徐某还让同伙到路上宣传,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当6名小姐在舞台上作淫秽表演时,因群众举报,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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