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扮女人骗婚诈财屡坐监牢
2006-03-08 08:51:52
     中国法院网讯 (吴京宇 秦可妍)  男子韦约利用自己长相瘦小,肤色较白的特点,男扮女装骗婚诈财,3月7日被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4年9月,韦约伙同他人,伪造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等作案工具,由韦约男扮女装进行骗婚,被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2005年6月13日刑满释放。

  2005年6月,出狱不到一个月的韦约重操旧业,伙同万团(在逃),经预谋后再次采用男扮女装的技俩,伪造临时身份证,化名韦巧英,到辉县市南村镇某村骗婚,骗取受害人李某现金1.7万元。后因韦约伺机逃身不成功,于2005年10月4日被识破,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己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韦约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韦约表示,不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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