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起争执 上门女婿火烧岳父牛棚
2006-02-08 13:35:38
     中国法院网讯 (蒋秩宏 杨军)  与妻子发生争执,上门女婿李某竟迁怒岳父,一把火将岳父家的牛棚点燃。2月5日,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耕牛损失费等共计540元。

  李某系到妻子家的上门女婿,与岳父分家单过。2005年11月31日下午7时许,李某酒后给在外打工的妻子打电话,双方发生争执后,李某生出烧毁岳父刘某家牛棚的恶念,然后掏出打火机将牛棚点燃。幸好邻居及时发现并召集众人奋力扑救,才使同院十余户住户生命财产幸免于难,但三间牛棚及棚内价值2500余元的东西被烧毁,拴在牛棚里的两头耕牛被烧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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