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各地法院将从八个方面改进工作
2006-01-06 09:32:27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记者从5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获悉2006年全国法院将从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

  这八个方面分别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全局;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促进国民经济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化人民法院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司法保障;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

  2006年,各地法院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全局,客观、辩证地分析和把握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正确对待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要求和批评意见,妥善处理好十个方面的关系,不断提高增强司法能力的主动性,树立提高司法水平的自信心。

  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依法公正有效的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依法妥善解决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库区移民、排污等方面的纠纷,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涉及国有企业职工权益、劳动者权利的诉讼纠纷以及涉及城市居民切身利益的房屋买卖、物业管理、消费纠纷进一步增多的情况,坚持把维护好工人和农民等基本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导等方面给予帮助。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审判、执行、涉诉信访过程中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要加强排查和化解矛盾的工作。

  坚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上访老户的甄别处理,建立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继续努力解决“执行难”;继续加强行政许可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案件审判质量、效率评查标准,完善评查程序,实行评查结果通报,加强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充分保障人权。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完善司法救助办法,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司法救助的力度。

  依法促进国民经济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要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中,要依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金融等重点体制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妥善处理涉外案件,加大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惩处严重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巩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分析和把握法院工作形势的能力;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司法保障;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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