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投石块提醒人砸破脾脏
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缓刑
2006-01-05 16:17:51
中国法院网讯 (兰文) 看到别人用自己的洋镐敲水泥硬块,成某林担心自己的洋镐会被敲坏,可工地噪声太大口头大声叫喊又不能制止,于是他投掷石块想提醒对方,却不料石块将他人击成重伤。12月31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在被告人成某林赔清受害人损失的情况下,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成某林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05年10月19日16时许,龙长高速公路A21标工人成某林在长汀县策武乡龙长高速公路A21标“南门前”工地做工时,见王某正在其工地下方用成某林的洋镐敲击搅拌机斗内的水泥硬块,于是大声喊叫并制止。但因工地噪音太大,王某未听见成某林的喊话并继续用洋镐敲打搅拌机。成某林为提醒对方,先后从工地上捡起两块石头朝王某干活的方向扔掷,结果第二块石头砸中了王某的左腰部,致使王某的脾脏破裂并被切除。经法医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成某林与受害人王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赔受害人2.1万元(除被告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长汀法院认为,被告人成某林为提醒被害人王某不能用其洋镐,而向被害人王某投掷石块,主观上并非要伤害王某,但被告人应当预见投掷石块可能砸伤王某,却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王某受到重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案发后,被告人成某林与受害人王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清款项,可认为被告人成某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2005年10月19日16时许,龙长高速公路A21标工人成某林在长汀县策武乡龙长高速公路A21标“南门前”工地做工时,见王某正在其工地下方用成某林的洋镐敲击搅拌机斗内的水泥硬块,于是大声喊叫并制止。但因工地噪音太大,王某未听见成某林的喊话并继续用洋镐敲打搅拌机。成某林为提醒对方,先后从工地上捡起两块石头朝王某干活的方向扔掷,结果第二块石头砸中了王某的左腰部,致使王某的脾脏破裂并被切除。经法医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成某林与受害人王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赔受害人2.1万元(除被告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长汀法院认为,被告人成某林为提醒被害人王某不能用其洋镐,而向被害人王某投掷石块,主观上并非要伤害王某,但被告人应当预见投掷石块可能砸伤王某,却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王某受到重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案发后,被告人成某林与受害人王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清款项,可认为被告人成某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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