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1年"嫁"8次赚礼金12万
2005-11-10 15:26:46
     中国法院网讯 (周迎飚 万淑萍)  17岁女孩彭丽芬(化名)想出一个赚钱的“金点子”,在短短的一年内,先后8次化名假装嫁人,共骗取他人钱物12.78万余元。11月11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丽芬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彭丽芬小学尚未毕业便在家务农。2004年5月,彭丽芬受曾旺龙纠集,与龚华林、张小荣密谋商议,将彭丽芬化名“周利群”扮为待嫁女,曾旺龙、张小荣则扮为女方“周利群”的亲戚,龚华林扮为媒人,并由曾旺龙提供一张名为“周利群”已符合结婚年龄的假身份证给彭丽芬作为“结婚”用。

  2004年5月10日,四人窜到金溪县琅琚乡后山村委会下路村,假装将彭丽芬嫁该村给李友会,首次谈婚论嫁赚得礼金钱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000余元。

  此后至2005年4月,四人采取上述手段,又多次将“周利群”嫁出去,收取礼金钱。他们先后在金溪县浒湾镇、秀谷镇、琉璃乡、共塘路、南昌县三江镇、临川罗湖镇、桐源乡等地上演了多起“嫁女戏”,共骗取钱物12.78万元(其中5万元未遂)。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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