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羊场内造出4吨假"六味地黄丸"
2005-11-02 15:33:39
中国法院网讯 (陈平 陈红涛) 11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品案。制假者杨进学、曹国奇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售假者崔风林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2003年8月份及2004年4月份,杨进学、曹国奇在二人合办的养羊场内,以每箱30元的价格分两阶段将杨学勇、徐铭伟(均已判刑)提供的4吨散装六味地黄丸装成“仲景牌”六味地黄丸,后由杨学勇、徐铭伟利用复制他人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伪造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及批号等相关手续,先后将该“仲景牌”六味地黄丸436件卖出,共计得款42.31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崔风林分别于2004年6月6日、6月17日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况下,分两次先帮助杨学勇将假冒的价值130491元的138件“仲景牌”六味地黄丸卖给漯河某医药公司。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所鉴定,该批“六味地黄丸”为不合格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风林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品罪;被告人杨进学、曹国奇帮助他人生产伪劣产品,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均起次要作用,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之意,法院遂依法从轻做出了上述判决。
2003年8月份及2004年4月份,杨进学、曹国奇在二人合办的养羊场内,以每箱30元的价格分两阶段将杨学勇、徐铭伟(均已判刑)提供的4吨散装六味地黄丸装成“仲景牌”六味地黄丸,后由杨学勇、徐铭伟利用复制他人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伪造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及批号等相关手续,先后将该“仲景牌”六味地黄丸436件卖出,共计得款42.31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崔风林分别于2004年6月6日、6月17日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况下,分两次先帮助杨学勇将假冒的价值130491元的138件“仲景牌”六味地黄丸卖给漯河某医药公司。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所鉴定,该批“六味地黄丸”为不合格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风林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品罪;被告人杨进学、曹国奇帮助他人生产伪劣产品,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均起次要作用,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之意,法院遂依法从轻做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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